合肥,一女子买二手房,签合同时和房东约好,全屋家电全部留下,不料,办完手续后房东后悔,觉得卖便宜了,他拆走家电,在吊顶,吊灯,床垫藏进去死鸡,女子全然不知,收房时一进屋子,家电没了,楼顶流血水,女子一挖,发现了死鸡,房东拒不认账,还玩起了失联。
杨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子,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可万万没有想到,这房子成了烫手的山芋,是住也不是,卖也不是!
原来,今年5月11日,杨女士买下了这套二手房子,她哪哪都满意,很快和原房东签下购房合同。
合同上白纸黑字,屋内所有家电随房交付,杨女士高高兴兴,以为双方已经谈妥了所有细节。
她盼着过户,收完房就能重新装修入住,可没想到,7月初她拿了钥匙,噩梦开始了。
杨女士去看房子,她刚进门,一股腐臭就扑面而来,她找了半天,发现吊顶往下流血水。
她吓了一跳,赶忙找人来看,天花板竟然被塞了死鸡!
她拆开吊顶清理,又在吊灯缝隙,床垫底部找出好几只已经腐烂的死鸡。
她彻底恼了,这明显是有人故意藏在隐蔽位置。
杨女士还发现,当初说好的家电全留,可全都被原房东拉走了,这倒都是小事,可塞死鸡,明显就是和她过不去!
杨女士报警,经过调查,她这才知道,原房东是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憋着劲要报复她。
原房主在交房之前,擅自把家电全部拆走了,杨女士看他不守信用,拒绝收房,对方才不情不愿把家电送了回来。
而且,他态度恶劣,话里话外都在不满。
如今东窗事发,原房东干脆直接回避调查,他一口咬定,不承认死鸡是自己放的。
警方联系他,他都不肯出面配合调查。
杨女士去找中介,中介也被原房东的操作给惊呆了,还能这样?你玩不玩就别玩?卖不起就自己家留着!
明明房子都已经办完了手续,可交房子时又反悔卖的便宜。
可价格有涨有跌,当初卖房也是原房东自己同意,如今出尔反尔,眼看房子已经卖了,又想办法搞小动作来让人膈应。
中介愿意作证,同意配合杨女士走法律程序起诉原房东。
其实,双方愿买愿卖,你觉得卖亏的你可以不卖,没人逼着你卖,但是你这样做就丧良心。
原房东大概以为,只要死不承认,对方就拿我没任何办法,甚至故意让杨女士难受。
只要合同条款明确,杨女士留存好证据,原根本房东这种做法逃不掉法律的追责。
目前 杨女士已经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产交易合同已经成立,不是一纸空文,原房东耍小聪明,将当初承诺的家电全留全部拆走,属于违约,最终也得乖乖送回。
杨女士只需收集和固定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原房主,要求他恢复原状甚至要求他给予赔偿。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回可好,法律的制裁可不是说儿戏的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