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姐姐又上大分!女子收下追求者7万余元贵重饰品,转头就和别人恋爱,玩消失,男方气愤起诉讨回礼物,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近日,浙江南湖法院审结了这起热议纠纷。小王和小美在网上认识,为了追求对方,维系恋爱关系,小王送给小美价值6万余元的钻戒,近5000元的香奈尔耳环,小美在收到礼物后,社交账号官宣恋爱,男友却不是小王,随后直接断了所有联系。
气愤不已的小王认为贵重饰品是附恋爱性质的赠予,对方违约理应退还。小美认为是小王为博取好感的自愿行为,不给退。
小王随即起诉维权,法院认为,恋爱是纯粹情感关系,不能捆绑财物交易,违背公序良俗,涉案财物也不属于彩礼,且小王也不存在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法定退赠情形,只有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赠与,分手后才可以追回。
我认为,小王送小美贵重礼物,代表的是对小美的态度,小美作为成年人也懂,收了贵重礼物就代表同意交往,而收了礼物就玩消失,男友另有其人,这种行为就是诈骗。
知心姐姐又上大分,拦住了不少向往爱情,对女人掏心掏肺的男人,也将断了一些以恋爱为幌子的女人的财路。
给男人也狠狠的上了一堂课,恋爱就是纯粹的感情,索要礼物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男人挺起腰杆子拒绝一切索要行为,这些都是知心姐姐支持的,捂紧自已的钱包,钱是给她看的,将知心姐姐的课贯彻到底。
这样也挺好,拒绝跪舔式爱情,男性要挺起脊梁,让爱情回归纯粹,女生也不要拿财物衡量男生的态度,恪守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