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想天开!杭州,一39岁女子开网约车,月收入约1.5万元。为了寻找结婚对象,她花6000多元报名婚介,最初希望男方年薪20万元。此后三个月,婚介先后安排她见了4名男士,但都没有结果。女子认为收费太高,吐槽“雇个演员都没这么贵”。怎料婚介却这样回应!
7月22日媒体发布,刘女士今年39岁,在杭州开网约车,月收入大约1.5万元,这个收入放在普通上班族里不算低,但开网约车的钱也轻是轻轻松松挣来的,每天在路上跑多少小时、接多少单,才能挣到这个数,干过的人心里都清楚。
刘女士平时接触的人有限,也希望尽快找到结婚对象,于是,在报道所称的“去年12月”,她拿出6000多元,报名参加了一家婚介机构的相亲服务。
刚开始沟通时,她希望男方年薪能达到20万元左右。
如果按照她月入1.5万元计算,一年收入大约18万元,她想找一个年薪20万元的男士,双方收入差距不算大,从生活水平上看,这个要求谈不上夸张,也算得上条件相当。
交完钱后,婚介开始给她安排相亲对象,三个月时间里,刘女士先后见了4名男士,但几次见面都没有进一步发展。
但刘女士看重的是结果,也看重服务过程,三个月只安排4次见面,最后全部没了下文,她觉得6000多元花得不值,这才说出了那句“雇个演员都没这么贵”。
机构回应称,刘女士最初提出的条件是男方年薪20万元,后来却把收入标准提高到了年薪百万元。
婚介认为,条件提高之后,符合要求的男士数量明显减少,匹配难度也随之增加,因此建议刘女士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门当户对”的对象。
原先争的是“6000多元只见4个人,到底贵不贵”;婚介回应后,争议又变成了“刘女士是否临时抬高标准,导致机构无法匹配”。
年薪20万元和年薪百万元不是差一点,而是整整差了五倍,达到百万元年薪的人本来就是少数,再加上年龄、婚史、外貌、性格、家庭情况和居住城市等要求,可供选择的范围还会继续缩小。
如果刘女士确实在签约后把标准从2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那她也得接受一个现实:择偶要求越高,匹配时间越长,见面机会越少。
婚介能介绍人,却没有本事凭空变出一个年薪百万、各方面合适,并且同样愿意和她交往的男士。
可婚介说一句“门当户对”,也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消费者。
如果刘女士提高要求后,机构明知自己的会员库里没有相应资源,就应该把话说清楚:这个条件能不能匹配,大约需要多久,原合同还能不能继续履行。
做不到可以协商调整条件,也可以讨论退费,而不是一边继续占着服务费,一边把没结果全部归咎于客户要求太高。
类似的婚介纠纷,真正要看的从来不是“最后结没结婚”,而是合同到底写了什么。
所以刘女士这件事,最该查清的是几项具体内容:合同有没有约定服务期限和见面人数?男方年薪20万元是否写进合同?后来提高到百万元,是刘女士的正式要求,还是双方沟通中的一句话?婚介安排的4名男士,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当初约定?
这些问题如果没有答案,光凭一句“太贵”和一句“要求太高”,很难判断谁更有道理。
在我看来,这件事双方都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刘女士有权寻找年薪百万元的对象,但选择权不等于婚介一定能满足,她可以坚持标准,只是不能忽视匹配概率,也不能把“没有相亲成功”直接等同于“婚介完全没服务”。
婚介收了钱,则有义务提前评估要求是否现实,客户条件太高,不该等三个月没结果后才拿出来回应;如果一开始就知道难以匹配,还把合同签了、费用收了,那“门当户对”四个字听起来更像推卸责任。
说到底,6000多元买不到一个合适的丈夫,却应该买到清楚、真实、符合约定的婚介服务。
刘女士不能把婚介当成“对象供应商”,婚介也不能把消费者的婚恋焦虑当成一锤子买卖。
婚姻要讲缘分,择偶要看现实,收钱办事则必须讲合同。
信息来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