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男子单身从没体验过男女情爱的滋味,一心想要找个老婆热炕头,就去找婚介公司帮忙介绍,没想到红娘办事倒挺快,找了个漂亮的女子给男子,两天就安排他俩领证结婚了,结婚花费了47.5万元。见家长后,有个3岁男孩喊女子姑姑,男子后来才知道,这个孩子就是女子生的。男子不能接受,要求退钱。
女子的答复是,她的弟弟离世了,这个儿子就想要给家里传承香火,所以叫自己姑姑。
(半岛晨报,7月22日报道。)
又是贵阳。
贵阳的婚介,欺骗男子婚恋费用。
一个人做人的底线还是要有的,再没钱,也不能去骗钱啊。
而且人家男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过来的,这可是靠近50万元,很多人积攒一辈子的血汗钱,现在这个女的,不肯还钱,还失联。
还是先来看一下案件的详细。
徐先生家住在滁州,因为母胎单身,徐先生几乎还没有尝到过男女之间情爱的滋味,眼看着年纪越来越大,家里也着急催婚。
对此,徐先生就心一横,准备去找婚介公司介绍老婆。
都说贵州贵阳那边有不少妇女,有很多单身女孩待嫁,也说那边女子勤劳踏实,总之,徐先生对那边女生印象还不错。
本着这样的心态,他求助了贵阳的一家婚介公司。
没想到听到徐先生的诉求,这公司很殷勤,让红娘尽快安排。没多久,就给徐先生找到了一个称心的人。
在红娘的安排下,徐先生跟女子见面了,看到徐先生点头了,红娘立刻撮合,两天的时间,就把俩人的婚事敲定了,领证结婚。
要说这场婚姻,五金要去了71066元,订婚的而红包5万元。婚介费用是17.5万元,彩礼钱是14.8万元,
前后合计靠近48万元花去了,要说结个婚,还真的不容易。
但是徐先生心想,能娶到个好老婆,他也愿意。
谁知道,后来随着相处的加深,很多事情开始展现出来,就说女子说她未婚这件事,徐先生就感觉不对劲。
在老婆娘家里,养了一个小男孩,大概是3岁,这个孩子张口就是喊女子姑姑。
但是后来徐先生才知道,这个孩子,就是自己老婆亲生的。
也就是说,未婚就是骗人的,现在不仅有过男人,还有孩子,徐先生现在不可能帮别人来养孩子啊。
对于这个孩子,女子则解释,说自己的亲弟弟离世,家里为了传承香火,就让她去做了个试管,生了个儿子。
而这个男孩,一直喊自己父母为爸妈的,喊她就是姑姑。
对于这个解释,徐先生也是不能接受的,感觉被欺骗,坚持要求退钱。
可是看到男子要求退婚,想要退钱,女子直接就失踪了,等于骗钱逃走了。
徐先生立刻就报了警,立案之后,婚介那边退回了部分的彩礼,但是女方,加上本地红娘这边大概还有30万元,却一分钱没退。
而且一直跟女子联系不上,对方完全失联,这就让徐先生很苦恼了。
一、婚介所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违约。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婚介所需要如实核查介绍对象的情况,披露相亲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果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仍然继续介绍,属于违约。
作为婚介所,收取了高额的中介费,本案高达十几万,就应该尽到合理、尽责的义务,遵循合同规定,不做故意隐瞒,更加不能互相串通搞诈骗。
案中的婚介公司已经违约,需要退还全部的中介费用。
二、女方故意隐瞒、故意欺骗的行为,非法占有财物后故意失联,可能涉嫌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隐瞒实施收取巨款,之后失联、转移、挥霍资金,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的女子,一开始就没有要结婚的意愿,虚构自己是单身,其实已婚并且还生育了小孩,隐瞒真实情况之后,促成结婚,收取了巨额的彩礼钱。
涉案金额,彩礼钱高达将近20万,加上婚礼的钱款,婚介钱款,合计47.5万元,这起案件,对于徐先生来说,损失较大。
骗取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量刑区间在3-10年有期徒刑,即便失联潜逃,也可以依法执行抓捕。
这个案件如果按照婚约财产纠纷来处理,徐先生也是可以上诉的,因为实际生活比较短,女方也是需要依法退还彩礼钱的。
信源:半岛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