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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不能防老!”山东聊城,一大爷生了2个儿子,2个儿子分家时口头约定,长子赡养

“养儿不能防老!”山东聊城,一大爷生了2个儿子,2个儿子分家时口头约定,长子赡养母亲,次子赡养父亲。母亲病逝后,大儿子认为自己已经完成赡养责任,不再愿意照料父亲、承担赡养费;二儿子看大哥不管,又一口咬定自己生活困难,不愿出钱。大爷一怒之下,把2个儿子告上法庭。

张大爷这辈子养了2个儿子,都说多子多福,他也一直引以为傲。

张大爷老两口,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拉扯大,给他们成家娶了媳妇,以为老有所依,可以安享晚年了。

可不料,早前家里分家的时候,兄弟俩不问老两口意见,竟口头商量好了赡养的分工。

大儿子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老二负责照顾父亲的后半辈子。

就这样,相濡以沫大半辈子的老夫妻,就这样被生生分开了。

谁知道,张大爷老伴没多久就生病去世了。

大儿子办完母亲的后事,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当初说好的责任,往后张大爷的赡养就该全归老二管,自己不用再搭钱也不用再出力。

老二这边见大哥撒手不管,也开始找借口推脱,说自己这几年日子过得紧,挣的钱连自己家开销都不够,实在拿不出钱养父亲。

就这么你推我我推你,两个儿子谁都不肯管张大爷的生活。

张大爷寒了心,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拉扯大两个儿子,到老了反而没人养,一怒之下直接把两个儿子告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兄弟俩之前的那个口头约定,那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量的内部分工,法律上根本不认,更不能用来推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至于老二说的生活困难,也不是能不养老人的理由。

最后法院直接判了,两个儿子每个月每人得给张大爷300块赡养费,一分都不能少。

赡养母亲和赡养父亲本来就是两码事,不能说给母亲送了终,就可以不管父亲。

子女私下约定的那些想免掉赡养责任的内容,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本没法律效力,不管找什么借口都不能推掉赡养老人的义务。

判决下来之后,两个儿子都没上诉,这个结果也就正式生效了。

类似的情况其实不少见,之前湖南也有户人家,3个儿子分家时说好老人轮流住。

结果,老大接去住了半个月就嫌老人脏,直接送回老二家,剩下两个儿子也跟着效仿,最后老人没人管,村委会帮忙告到法院,最后三个儿子不仅要出赡养费,还得定期轮流上门照顾。

在我看来,养儿防老这话到现在早就变味了,很多老人辛苦了一辈子把孩子拉扯大,临老了反而要为养老的事犯愁。

以前,大家总觉得多生几个孩子老了就有保障,可真到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反而容易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情况,子女之间互相推诿,把老人的养老当皮球踢。

赡养父母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做生意,更不能讨价还价。

做子女的不能总盯着自己那点小算盘,把老人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

真要解决这类问题,光靠道德约束不够,还是得把法律的红线划清楚,让那些不想尽赡养义务的人知道,推脱责任是要付出代价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张大爷的2个儿子以内部约定、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赡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法院的判决既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赡养义务的强制性,不存在协商免除的空间。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光明网202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