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州看守所,方晓红在接受注射执行死刑前,侧身倚着车窗,仰头闭眼,留下了一张十分少见的照片。
2004年6月25日上午,福州第一看守所的院子里,一辆囚车的玻璃窗映出一个女人的侧影。
她身穿白衬衫和齐膝裤,身体轻轻倚着车窗,微微仰起头,脸上没有歇斯底里的挣扎,只有一种说不出的忧郁和安静。
这张照片后来在网上被反复转发,很多人第一次看到时都会愣一下。
一个本该有无限可能的女子,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她叫方晓红,1973年出生在贵州开阳县,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个被以药物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女犯人 。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镜头里这个看似"从容"的女人,内心远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平静。
当年在现场采访的记者后来写得很克制:方晓红脸上有焦虑和忧郁,只是在交谈中表现得相对平静。
她不是什么淡定赴死的传奇主角,她是一个在生命最后三个小时里,反复想起女儿的母亲。
方晓红的人生起点并不高。
初中没念完就离开了学校,年纪轻轻去了歌舞厅打工,几经辗转嫁了人,可丈夫出了轨,家里断了收入 。
一个女人带着年幼的女儿,在福州这样节奏飞快的城市里,日子过得紧巴巴。
她想过很多办法谋生,可越是着急翻身,越容易盯上"来钱快"的路。
2002年,她把主意打到了毒品上,从这一刻起,她的人生就只剩下了倒计时。
2002年11月,方晓红先后7次从广州购入海洛因,累计高达900克,并在福州贩卖给下线 。
这个数字在法律面前意味着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贩卖毒品海洛因50克以上就属于"数量大",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她手里流转的是900克,远远超过了生死线。
2002年11月18日,公安机关将她和同案人员一举抓获 。
从被铐上双手的那天起,她其实就已经走到了悬崖边上,只是自己还抱着一丝侥幸。
案件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方晓红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4年6月25日上午,经最高法院核准,她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
同一天,福建省各地法院配合国际禁毒日集中公判,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地共有33名重大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方晓红是其中被执行死刑的两名福州毒犯之一 。
她因此也成为福建省、也是福州市中院首位被注射执行死刑的女性罪犯 。
行刑前的三个小时,记者获准和她面对面。
方晓红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衣裤,齐肩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
她写下了一份长达万言的忏悔书,反反复复提到一个人,她年幼的女儿。
她叮嘱家人照顾好孩子,叮嘱女儿一定要好好读书、远离毒品,她说自己是国家的罪人,也是家庭的罪人 。
临走前,她向管教干部深深地鞠了一躬。
看着那张倚着车窗的照片,我常常会想,她在仰起头的那一瞬间,脑子里到底闪过了什么。
是贵州开阳老家山路上那个辍学少女?是歌舞厅霓虹灯下疲惫的自己?还是女儿喊"妈妈"时的模样?
她原本只是想给女儿一个更幸福的未来,却选了一条最短也最毁灭的路,用毒品换钱。
可毒品这门生意,从来都不是"赚快钱"那么简单,它两头吃人,一头吃掉吸毒者的健康和性命,一头吃掉贩毒者自己的自由和人生。
哪怕只有一小部分流到社会上,就足以毁掉无数个家庭。
方晓红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她女儿失去的,是一个本该陪伴自己长大的母亲。
这也是为什么时隔二十多年,这张照片依然值得被反复提起。
2004年福州中院首次以注射方式惩处女毒犯,本身就标志着我国死刑执行方式在向更文明的方向转变 ,但执行方式的进步,并没有改变毒品犯罪的残酷底线。
方晓红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倒在毒品上的母亲、女儿、妻子。
她用自己31岁的生命留下了一句最朴素的警告,别以为就这一次没关系,毒品的账,从你伸手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算了,一分不少。
那张车窗边的侧影,与其说是一张"美女毒贩"的猎奇照片,不如说是一个母亲留给世界最后的悔过书。
她仰起头,不是因为无畏,是因为终于明白,有些路,一步都不能踏上去。
主要信源:(中国法院网——美貌女毒贩在被注射死刑前的最后三个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