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名女子接受支气管镜诊疗后不幸离世。家属查看监控后提出质疑:麻醉医师诊疗期间长时间使用手机,操作间内还有工作人员拍摄影像素材用于医院宣传。家属和医院沟通交涉,院方回应称 “医生责任不大”。家属难以接受,发起投诉。
投诉之后,刘先生把问题落到了当天究竟做了什么。2026年7月29日,刘先生向媒体反映,37岁的妻子因支气管结核在西安一家医院接受支气管镜诊疗,病程记录写明术中出现皮下气肿,考虑纵隔气肿,抢救无效死亡。
检查发生的具体日期、实际术式和完整处置过程,公开报道尚未披露,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介入。
支气管镜并非只有伸入气道观察这一种用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12月发布的呼吸内镜管理规范,医生可以借助内镜观察病变,也可能进行取样、灌洗、异物处理或狭窄扩张。气管内、支气管内球囊扩张被列入手术管理目录。
因此,刘先生现在需要弄清的,不只是妻子有没有签署同意书,还包括申请单写了什么项目,操作中用了哪些器械,是否临时增加治疗步骤,器械型号、压力和持续时间有没有记录。
这组问题会影响风险判断。若当天只是诊断性观察,调查重点应放在麻醉、镜体操作和并发症识别上;若同时进行了球囊扩张,调查还要核对适应证、术者资质、球囊选择和气道损伤后的处置。知情同意也不能只看有没有签名。
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在操作前说明目的、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预防办法。签署一份笼统文件,并不当然代表患者同意所有新增操作,最终要看同意书内容和术中是否存在必须立即处理的紧急情形。
刘先生看到的监控,把另一个问题推到了前面。麻醉医生的工作不是给药结束便告完成。2018年有关加强麻醉医疗服务的文件和2019年麻醉科能力建设指南,都把术前评估、术中生命支持、恢复期监测列入连续职责。
呼吸内镜诊疗场所还应配置心电、血氧监测、供氧、除颤和气道抢救设备。麻醉医生是否操作手机,需要结合手机用途判断,但与诊疗无关的长时间使用,会成为调查注意义务时的重要事实。
真正能够说明问题的,不是一张截图,而是一条完整时间线。调查人员需要把监控录像、麻醉记录、监护仪原始数据、设备报警、用药记录和抢救记录逐项对应,确认血氧、心率、血压或通气参数何时异常。
现场人员何时发现,又在多长时间内采取措施。手机行为是否违规,与手机行为是否延误处置,是两个层次,后一个问题必须交给专业鉴定。
操作间内的摄影人员同样需要说明来由。2025年10月31日印发的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明确要求,未经患者授权,不得展示能够识别患者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文字。
患者在麻醉状态下接受气道操作,诊疗画面涉及疾病信息和私密活动。即便素材尚未发布,医院仍应拿出拍摄审批、授权文件、人员防护和素材保管记录,证明拍摄没有超出必要范围,也没有干扰诊疗秩序。
刘先生接下来能够依法申请复制并封存病历,也可要求保全完整监控和原始影像。2018年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病历封存应由医患双方共同进行,并形成清单。医调委负责推动沟通,却不能代替医疗损害鉴定。
院方所说的“责任不大”究竟依据什么,麻醉监护是否失守,拍摄是否经过有效同意,球囊等器械是否按规范使用,仍要等证据逐项核实。调查结论出来前,这些疑问都不能被一句话盖过去。
信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