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了!山东聊城,一退伍男子深夜撞见当爹的当街猛踹亲闺女,出于本能,他好心上前拉架制止,结果把对方弄成轻伤,自己被关了200多天,还被判了故意伤害罪。虽说事后法院对其免予了刑事处罚,可案底终究是落下了,家里的生意也因此黄了,全家只能靠妻子苦苦撑着。男子不服上诉,案子被发回重审,开庭前他只说了一句:“重来一次,我还会救。”
据大象新闻报道,2024年5月26日深夜,山东聊城街头,一男子朱某因为女儿成绩不好,为了撒气,当街就对孩子又踢又踹。
当时,退伍军人刘某刚好路过,眼看着一个大男人对小孩子下狠手,他心里实在看不下去,没多想就上前拉住朱某劝架。
谁知道拉扯当中双方越闹越凶,刘某情急之下绊摔了朱某,还动手打了几下。
事后,朱某受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刘某当时只想着护着孩子,根本没料到后果这么严重,等他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2025年11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刘某最开始制止打人的行为确实是弘扬正气,值得提倡,可后面绊摔、殴打对方的行为已经过了界,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他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最终免予刑事处罚,但要赔偿朱某医疗费1564元。
拿到判决书的刘某当然不服,在他的认知中,觉得自己明明就是见义勇为,怎么就成了罪犯?
于是,他又提起了上诉。没过多久,聊城中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刘某原本经营的台球厅早就关门了,他天天围着案子跑,根本没心思做事,家里的开销全靠妻子一个人赚钱顶着,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对于刘某的遭遇,广大网友纷纷表达意见。
有人替刘某抱不平,表示大半夜看见小孩被亲爹往死里踹,换个正常人都不能袖手旁观,要是见义勇为反倒要背罪名留案底,以后谁还敢伸手帮人?
也有人认为刘某制止打人没错,但绊摔加动手把人打成轻伤,确实超出了拉架的必要分寸,好心办了坏事,当然也要受罚。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争议,就在于见义勇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代入本案中,看到有人被打上前阻拦,本身是正当防卫,不用担责;但如果出手的力度明显超出了“制止”的需要,造成了不该有的结果,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一审法院正是认为刘某后续的动作超出了必要范围,进而造成朱某轻伤二级的结果,才定罪免罚的;
当然,从二审发回重审来看,也说明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问题。
8月18日,该案正式重审开庭。开庭前刘某依旧表态,他初心不变,在当时那种危险的处境,就算重来一次,他依旧会选择施救。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最终是认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维持故意伤害的定性,还要等法院结合完整的事发细节作出判断。
当然,不管结果如何,这个案子都给所有好心人提了醒:见义勇为当然值得鼓励,但我们在出手时也要把握好尺度,护住别人的同时,也要记得保护好自己。
否则,好心办了坏事,岂不得不偿失!
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