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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央企高管,一个副区长,把一个女员工灌醉后强制猥亵,女生反抗被推倒,腰部受伤

“一个央企高管,一个副区长,把一个女员工灌醉后强制猥亵,女生反抗被推倒,腰部受伤,送医时一度昏迷。”

7月26日晚,杭州滨江区某KTV。被害人系某地产企业女员工,受公司安排参加商务饭局。席间遭赵某峰(企业高管)、郁某栋(杭州滨江区公职人员)强制猥亵,反抗时被赵某峰推倒在地,腰部重伤。

8月18日官方通报: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两人已被刑拘并免职。

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不是擦破皮,是椎骨骨折,存在器质性损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门槛。和轻微伤完全两码事,后者不涉刑责,前者是要坐牢的。

更恶劣的是,事发地点在KTV包厢。法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犯强制猥亵罪,可判五年以上。两个有头有脸的人,在公共场合对女下属动手动脚,逼到人家反抗、受伤、昏迷。

通报出来之后,网友扒出更多细节:建发地产杭州总经理马某某,一个电话把女生叫去饭局,目前已被停职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也介入了。

有人说这是“最后一次”,但我不信。这种手段熟练、分工明确、事后还能压住消息的酒局套路,绝不可能是头一回。只不过之前的受害者,可能连报警的勇气都没有。

现在两人进去了,一个丢了官,一个丢了工作。但这件事远没结束,强制猥亵+故意伤害致轻伤,数罪并罚,三到五年刑期是跑不了的。

可我想问的是:那个打电话叫她去饭局的总经理,真的只是停职那么简单吗?这种“商务饭局”背后,还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

你们怎么看这件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