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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飞人”教练因设备故障被溺死,工作人员冷漠旁观!现在的部分文旅项目,是不是只

“水上飞人”教练因设备故障被溺死,工作人员冷漠旁观!现在的部分文旅项目,是不是只要能挣到钱,死了人都没关系?

8月19日,四川的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弟弟小杰(化名)是广东清远笔架山旅游区“水上飞人”项目的教练。8月17日那天,小杰带游客体验“水上飞人”项目时,连接身上设备的水管发生爆裂导致其落水,因设备太重将小杰拖入水下。当消防人员将小杰打捞上来后,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8月19日上午,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介入了此事,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21岁的小杰在险情发生的一瞬间本能推开游客,把生还机会留给了陌生人,自己却再也没能上岸,而在他落水后最关键的黄金4分钟救援窗口里,同事跪地呼救,岸上工作人员却只是冷冷反问“你跟他什么关系?”

2026年5月四川广安高空秋千坠亡事故、2026年6月媒体调研结论都指向同一病灶,全国多地文旅新业态普遍存在“国标落地难、监管走过场、排查流于形式”。

事故之后,景区试图用“项目外包”来切割责任:项目整体外包给承包商,承包商再雇佣一线教练,并且刻意不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三层分包把用工责任和安全责任层层剥离。

但法律上这条路走不通,《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无法通过外包、分包或劳务派遣转移,用工形式并不影响主体追责;司法实践中,法院同类案件也普遍穿透外包形式,认定景区必须承担实质安全主体责任,形式上的甩锅在法律上完全无效。

在一个规模约2.6万亿的文旅市场里,不少项目正是依靠外包、零合同、低投入来压缩安全成本,把用工风险和安全风险全部外部化,最终压到链条末端最没有保障的一线人员身上。

这个在危急时刻舍身护人的21岁少年,平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工伤保障,他拼尽全力守护游客安全,却从未被企业真正善待。

水上飞人的危险程度,远超普通溺水,项目设备自带高压连接水管和脚部固定装置,人一旦落水后设备仍在持续供能,会产生强大的向下拖拽力,极易将落水者死死拽入水下。

2025年12月,北京晚报的专项报道已经明确,落水后拖拽溺水是该项目的致命隐患之一,溺水救援的黄金时间只有4分钟,如果现场配有持证救援人员和专业器材,生还概率极高,但这两项关键配置在事发景区全部缺失。

更让人心寒的是,险情发生后,现场第一反应不是下水救人、不是切断险源,而是盘问身份、界定责任,这种“先划清责任、再谈人命”的反应,并不是某个人的冷漠,而是景区长期管理下形成的组织化人性失灵。

黄金4分钟被白白浪费,最终消防耗时一个多小时才将人打捞上岸,零预案、零演练、零应急、零值守的全盘失能暴露无遗。制度缺失是短板,人性失守是绝症,一个没有救人本能的组织,再完善的国标文件也挡不住悲剧发生。

参考信源:
《21岁“水上飞人”教练溺水身亡调查:隐患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