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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吃相难看?”海南海口,一男子是小区20年老业主,他小区地面一共有244个

“到底谁吃相难看?”海南海口,一男子是小区20年老业主,他小区地面一共有244个业主共有车位,但小区住户共330户。男子习惯把车停在就近车位,就把车位当成自己专属的了。新业主不干了,认为“公共车位”应当全体业主平等使用,男子认为他住了20年,车位就是自己的了。新老业主吵作一团,恶意占车位、用车围堵他人车辆比比皆是。男子故意出岛,导致被堵业主只能打车上下班。

一男子所在的小区,建成20年了,哪里都好,住的也舒服,就是地面上一共划了244个公共车位。

但整个小区的住户加起来有330户,车位根本就不够用,属于供不应求。

男子作为最先搬进来的老业主,停车都是就近,离自己家近,下班停好车就上楼了,早晨下楼,没走几步,就到停车位了,非常方便。

久而久之,男子就认为这个车位属于自己了,别人往他这里停,他就不允许。

后来,陆续入住的新业主不乐意了,说这些车位本来就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凭什么你住得久就占成自己家的?

新老业主为了车位摩擦不断,剑拔弩张。

他们从7月份开始,矛盾直接激化,有人故意占着别人常停的位置,有人直接把车横过来堵在对方车前面。

男子也不例外,他每天停车的车位,不允许别人停,可新业主非得停,车位是大家的,凭啥你可以停,我不可以?

有人把车停男子车位上,男子也不是好惹的,他直接把邻居的车堵上,就故意出岛旅游。

被堵的车主联系不上男子,连车都开不出来,只能天天打车上下班,那是真窝火带憋屈呀。

物业每天都劝架,劝了好几次根本没人听,派出所的报警电话都被打炸了,最多一天能接四五起这类纠纷。

民警到现场,也只能临时联系车主过来挪车,没法从根上把矛盾解决掉。

街道办专门发了函,建议车位实行先到先停的规则,结果新老业主对这句话的理解完全不一样。

老业主觉得自己入住时间早,本来就该有优先停车的资格,新业主觉得谁下班回小区早,谁就能停空位,两边吵得更凶了。

街道后来明确表态,老业主常年停某个车位的使用习惯,根本改变不了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属性。

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则,不能几个人私下说了算,得开临时业主大会,让所有业主一起投票表决才能定下来。

物业本来想新增一批车位,顺便装上充电桩,多腾出来一些车位缓解冲突,结果这个方案被一部分业主拦下来了,到如今也没法落地。

广东深圳某建成15年的小区,部分老业主长期固定占用地面公共车位,甚至私自给车位上锁。

新业主多次投诉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所有私装地锁全部拆除,公共车位必须面向全体业主开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在我看来,这事的矛盾,就是很多住得久的老业主,把“长期使用”当成了“私人所有”。

但公共车位从一开始,就不是谁家的私产,你停了20年,也变不成你家的专属车位。

新业主想平等用车位也完全合理,总不能后来的人就活该没地方停车。

这样天天互相堵车斗气,不如坐下来一起投票,定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则,不然最后所有人的日子都不好过。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地面公共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任何个人不得因长期使用而获得专属使用权,使用规则需经业主共同决定。

我认为,小区公共资源不是“谁占得久、谁先占,就归谁所有”,长期使用的习惯,永远不能凌驾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所有权之上。

靠“先到先得”抢出来的私人专属,是对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占,只有通过集体表决定下来的规则,才是能让所有人都服气的公平方案。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蓬勃新闻202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