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湖北某地方电视台的人说,别看电视台主持人很风光,大多数人都没有编制。早年进台的老主持人,赶上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机会,通过人社局统一招考,拿到事业编制。
但是从媒体改革之后,新人新办法就开始落地。最近这十几年,电视台再招主持人岗位,基本都是直接对外招聘。招进来之后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员工,不走事业编制招录流程。
现在电视台主持人,一共分三类用工方式。第一类,事业编制主持人,数量最少。想拿到这个编制,必须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市直事业单位统考,岗位名额极少,播音主持岗位很少放出编制名额。就算考上事业编,也属于岗位聘用制,不是以前那种永久铁饭碗。第二类,直接签约的合同制主持人,这是当前主持人队伍里占比最高的。绝大多数日常出镜、直播、录播的主持人,都属于这一类,劳动关系归属电视台下属公司,薪酬靠单位营收发,财政不兜底。第三类,劳务派遣主持人,这类人劳动关系挂靠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只是派驻到电视台干活,在台里做主持相关工作,待遇和正式合同工还有差距。
很多人会搞混两件事,有职称不等于有编制。电视台不少主持人拿到一级播音员、主任播音员职称,有职称只是专业能力认证,不代表手里就有事业编制。合同制主持人一样可以参评播音系列职称,评上职称之后,能提升岗位薪酬,但是不会凭空变出事业编制。
还有一个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有的主持人天天在电视新闻出镜,却是合同工;也有人只是偶尔做节目,但是本身持有事业编制。判断身份,看的不是出镜频率,而是人事关系。
媒体改革之后,电视台推行事业和企业岗位打通使用。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到业务岗位挂职主持节目;合同制主持人,也能承担新闻播音这类核心宣传任务,只是人事身份不会互换。合同主持人就算长期主持重点新闻栏目,也不会自动转为事业编制。
编制的差别,落在现实里,主要体现在人事档案管理、经费来源、退休渠道这几块。事业编制人员档案由主管部门管理,经费里面有财政预算的部分;合同主持人档案自己保管或者托管在人才中心,工资全部来自媒体经营收入。合同主持人只要考核合格,合同可以续签,稳定性不算差,但和事业编相比,保障逻辑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