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两套房都不够他妹妹留学花的。”媒人这句话把我逗笑了。
我35岁,离异无孩,国企中层,二环两套小房,一住一租。
给我介绍个34岁的“凤凰男”,月入1.8万,1.5万接济妹妹,妹妹在剑桥,本硕博连读一年起码60万。
还说结婚后要“共同承担”,甚至提方案:签婚前协议,我来出学费,等妹妹毕业按银行利率连本带息还我,这叫“投资”。
我直接回绝:我的房我自己攒的,不给别人做学费提款机。
转头把媒人拉黑,订了明年去英国读短期管理课的计划—钱花在自己身上才叫投资。
你能接受把婚姻当融资的设定吗?
“你那两套房都不够他妹妹留学花的。”媒人这句话把我逗笑了。 我35岁,离异无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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