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青海,一个17岁少年被连捅14刀,凶手当众叫嚣:“我爸是干部,我肯定没事。”凶手父亲上下打点,从死刑变无期,还在监狱里当上狱医,过得比外面还舒坦。被害人家属倾家荡产,上访六年,被人威胁:“就算告到中央也没用。”他就是杨小民。
当时,17岁的王强和25岁的杨小民住在同一个院子里。两家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矛盾都谈不上。
前一天上午,两人在水房碰面,因为倒水时水溅到了杨小民的裤子上,两人发生了争执。
这种事情,放在普通人家里,也许几句争吵过后就算了。
可第二天,两人再次在水房相遇,又发生口角。
王强随后回到房间休息。
谁也没有想到,危险已经悄悄逼近。
根据后来法院查明的事实,杨小民回到家后拿出一把五寸长的藏刀,并戴上眼镜、口罩和卫生帽,随后进入王强的住室。
王强当时没有防备。
杨小民突然持刀向他刺去。
王强受伤后挣扎着呼救,并试图冲到门口逃命。可杨小民并没有停手,而是继续阻拦、行刺。
邻居听到动静后赶来敲门。
等房门打开时,眼前的场景已经让人震惊。
王强身上共有14处刀伤,其中多处伤势严重,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开案卷资料记载,王强于次日凌晨死亡。
消息很快传遍了西宁。
因为这不是一起发生在偏僻角落里的普通刑案。
案发地点是青海省委家属院,而杨小民的父亲当时担任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更让当地群众无法接受的是,案件第一次审理时,法院认定杨小民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也同意这一判决。
在很多人看来,案件似乎已经有了明确结果。
可是,真正的争议,恰恰从这里开始。
案件上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原本的死刑立即执行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随后,事情并没有按照普通案件的轨迹发展。
1982年,杨小民的死缓又被改为无期徒刑。
从死刑立即执行,到死缓,再到无期,这样的变化,让王强的父母和亲属始终无法接受。
他们开始申诉。
一次不行,就再去一次。
法院不行,就继续往上反映。
公开资料记载,被害人家属曾多年申诉、上访,甚至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家里原本不多的积蓄一点点花光,意味着为了一个已经去世多年的孩子,不断往返于不同部门之间。
他们想要的其实非常简单:
孩子已经死了,他们无法让孩子重新活过来。
他们只希望法律最初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可是几年过去,事情始终没有真正解决。
1983年,新华社记者邓全施调到青海工作后,接触到了王强家属。
王强的亲属向记者诉说案件经过,有人甚至跪下来,请求记者帮助他们把情况反映上去。
记者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起案件背后牵涉的不仅仅是一起刑事案件,还涉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系列争议。
于是,事情开始发生变化。
相关材料被不断整理、反映。
1984年前后,关于杨小民案的情况进入更高层面的视野。
最终,中央有关部门派出调查力量赴青海调查此案。
调查并不是简单地重新看一遍卷宗,而是重新核查案件事实、审判过程以及此前为什么会出现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无期的变化。
1985年,案件终于重新审理。
这一次,原来的处理结果被纠正。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再次判处杨小民死刑。
随后,案件继续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1985年7月,杨小民被执行死刑。
这场持续多年的案件,也终于走到了终点。
后来,《邓小平文选》中曾收录相关讲话内容。1986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邓小平谈到青海杨小民案时指出,这起案件拖了多年,最终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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