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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还真是无处不在!北京朝阳,业主回家掏出手机打开“达管家”门禁APP,屏幕先弹

广告还真是无处不在!北京朝阳,业主回家掏出手机打开“达管家”门禁APP,屏幕先弹出5秒购物广告,小小的“跳过”图标藏在角落,一不小心就点进商城,开一次门要耗将近 10 秒。想要直接无广告使用,就得开通纯净版会员,年费 8 块 8。

这事乍一听像段子,细琢磨却让人笑不出来。北京朝阳区团结湖街道某小区的住户李女士,每天下班走到单元门口,掏手机、点开App、等广告、找跳过、误触跳转、切回来、再开门。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熟练得让人心疼。一个成年人回自己家,愣是被一个开门软件调教出了肌肉记忆,这事儿本身就挺魔幻的。

站在旁观者视角来看,门禁App弹广告跟其他互联网产品弹广告,性质完全不是一回事。你打开购物软件看广告,那是你主动选择了这个平台,人家靠广告活着,你心里有数。

你打开门禁App看广告,你没得选,物业装了这套系统,你就得用。这不是“用服务换广告”,这是“用通行权换广告”。回家的路就那么一条,门就那么一扇,App就那一个,你能怎么办?

更深一层的问题在于,这套门禁系统是怎么进到小区的。李女士说得很直白,小区使用这套系统并未与业主商议。物业选了哪家供应商、合同怎么签的、广告收益怎么分,业主全程不知情。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写得明明白白,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

门禁系统升级换代,算不算“附属设施”的改动?上海有过判例,确认即便不动用维修资金,升级门禁也得业主点头。可现实是,很多小区物业压根没走这个流程,装完了通知一声就算完事。

这就引出了一个更让人不舒服的联想。物业的职责是服务业主,门禁是服务的一部分。可现在门禁变成了广告位,业主每天进出都得贡献一次曝光。

这跟把小区电梯里的广告位租出去是一个逻辑,但电梯广告好歹不影响你坐电梯,门禁广告直接卡在你进门的动作上。有评论说得挺到位,物业相当于擅自把业主的固定行为资产化,出售给了App运营方,而业主没拿到一分钱。

再说“纯净版”会员这件事。一年8块8,钱不多,但逻辑很拧巴。你花钱买的是“不被打扰的权利”,而这个打扰本来就不该存在。律师赵占领的分析很直接,“达管家”的开屏广告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因为法规要求弹窗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那个藏在角落里的灰色“跳过”图标,灵敏度调得极高,手指稍微偏一点就跳转,手机稍微晃一下就跳转,这叫“一键关闭”吗?这分明是“一键跳转”。赵律师说得很克制,这叫打“擦边球”。擦边球打多了,边界就模糊了,最后吃亏的是谁,不言自明。

同类的事情其实不止这一家。深圳有小区居民集体吐槽门禁App充斥弹窗广告,有人凌晨回家遇到App出问题,只能在门口干等保安来开门。

“亲邻到家”“小威开门”这些同类门禁App也都有免广告的付费选项,有的直接收费,有的让你看广告做任务来换免广告资格,绕来绕去还是绕不开广告。这说明“门禁+广告”已经成了一种行业性的盈利模式,不是某一家公司心血来潮。

从实际落地结果来看,这套模式之所以能跑通,靠的是业主没有议价权。物业和运营方谈好了,系统装上了,业主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刷脸,要么看广告。

刷脸的问题也不少,识别不灵敏、光线不好认不出来,李女士说得很实在,“不如App肯定能打开,只是要多看一段广告”。这叫选择吗?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一个本该提供便利的工具,愣是把用户逼到了“选一个不那么难受的方式”的地步。

真正让人在意的,其实不是那5秒广告。5秒钟刷一下就过去了,一年8块8也没人出不起。真正的问题是,回家的权利被当成了流量入口,而业主在这个过程里从头到尾没有发言权。

物业引入系统的时候没问过业主,广告收益怎么分配没跟业主说过,免广告的会员费收上去归了谁也没人交代。整条链条上,业主是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却是唯一每天要承受代价的人。

这件事说到底是一个边界问题。技术可以介入生活,商业可以嵌入服务,但前提是不能把人的基本需求变成筹码。门禁可以智能化,但不能把“进自家门”这件事设置成需要忍耐或者付费才能完成的任务。

律师建议住户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举报当然有用,但更根本的,是小区里那本账得摊开来看。谁选的系统,谁定的规则,谁拿的钱,这些事不该永远只有物业和运营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