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碎一地!广东东莞,一乘客下车后发现钥匙落在网约车上了,他赶紧联系司机,并主动转了100元,让司机辛苦跑一趟把钥匙送回来。万万没想到,司机刚收下钱,立刻把他拉黑,钥匙也没有送回。结局爽了!
一乘客打网约车出门,下车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的钥匙落车上了。
钥匙多重要不用多说,丢了不仅出门不方便,补办又费钱又耽误事。乘客当时特别着急,赶紧通过平台联系上了刚才的司机。
为了方便沟通取钥匙,俩人加了微信。乘客也很懂事,不想让司机白跑一趟,白白耽误时间,就主动提出给点辛苦费,作为司机专门折返送钥匙的补偿。
商量好之后,乘客按约定转了100块钱跑腿费,就等着司机把钥匙送回来了。
谁能想到,人心隔肚皮。这位司机收钱的速度贼快,钱刚到账,立马反手把乘客微信拉黑。
钥匙不送,钱不退,人联系不上,一套操作行云流水。乘客被整懵了,心里憋屈坏了。
钱花出去了,钥匙也没拿回来,平白无故受一顿窝囊气。实在没办法,乘客只能一边报警求助,一边找网约车平台投诉,希望能讨个说法。
平台核实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处理还是很公道的。
首先平台自掏腰包,给乘客赔付了400块补偿金,弥补他的损失和糟糕的出行体验。
其次直接重拳整治涉事司机,彻底停掉他的接单权限,不再给他派任何订单,等于直接在平台封杀。
说实话,这位乘客真的仁至义尽。本来司机捡到乘客遗失物品,按规矩就该主动归还。乘客自愿掏100块辛苦费,是情分,是体谅,不是让你趁机宰人,骗钱的。
不得不说,这个司机真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区区100块的小便宜,直接弄丢了自己的工作,彻底砸了自己的饭碗,属实得不偿失。
平台这次的处罚真的大快人心!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捡到别人落下的钥匙,法律上必须还给失主,不能扣着不还。放到这个案子里,司机捡到乘客钥匙,本身就有归还义务。
乘客主动转100元属于自愿给的辛苦补贴,但司机收了钱直接拉黑,拒不交还钥匙,就属于侵占遗失物。
就算双方谈好了跑腿费,也不能拿了钱不办事。如果拒不归还,失主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追回物品和钱款。
司机可以主张合理的路费成本,但不能借机收钱之后扣押物品。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智慧生活报 202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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