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酒楼洗碗工,日薪1000港币,即相当于日薪900元人民币,月薪相当于27000元人民币。
年轻时我在酒楼后厨帮过一阵忙,听到这个数,第一反应不是眼红,而是腰先疼了。
很多人只算账:一天九百,一个月两万七,比坐办公室强多了。可真站到水池边就知道,这钱是拿身子换的。一家店一天五百桌,每餐翻台三次,碗盘杯碟一天五千个,筷子两千双,洗碗间却只有两个人。你刚把一摞盘子冲干净,外头厨师就在喊要碗,手上一刻不能停。
我那会儿量小得多,干一天下来,胳膊抬不起来,手指泡得发白起皱,晚上躺床上脚底还一跳一跳的。所以说最多撑两天就累虚脱走人,我一点都不意外。
工资高,不见得是老板大方,往往是活儿本身太重,一般人扛不住。找工作光看日薪,不去想一天要干多少活、有几个人分着干,吃亏的大多是自己。
各位有没有被高工资吸引过去,干两天就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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