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取证,不择手段!”一男子是律所助理。爱奇艺委托律所进行版权维权。男子直接去租了多家租车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在车机上下载第3方软件,播放爱奇艺版权影片完成取证。随后,男子反手把软件公司和租车公司一起告了,跟租车公司索赔5万元。租车公司气坏了,一口咬定软件是男子自行安装,不是店家预装,质疑他钓鱼取证。法院回应意想不到。
据10月14日新黄河报道,上海一家律所接受爱奇艺委托,处理影视作品的版权维权事务。
梁某某作为律所助理,负责取证工作。
梁某某没进行平台侵权取证,而是另辟蹊径,盯上了市面上的多家租车公司。
他带着一女子,假装成情侣,配合他专门短租新能源汽车。
他取车后,直接在车机系统里手动下载迅雷、B站、快手这类第3方软件,搜索爱奇艺享有独家版权的影视作品播放。
他做完公证取证后,转头就把软件运营方和租车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单案向租车公司索赔5万元。
让我们一起看看,梁某某是怎么钓鱼取证的吧。
2026年5月,梁某某租下一台租车公司的比亚迪秦PLUS,整个租车时间只有9小时。
而这台车几乎没离开过机场周边区域。从后台数据就能查到,迅雷浏览器,是他取车半小时后才下载的,不管是车辆出厂状态,还是租车公司收车核验记录里,车机里根本没有预装过这款软件。
时隔3个月,这家租车公司才突然收到法院寄来的起诉状。
不止惠州,上海、福建宁德、江苏等地都出现了同款诉讼。
部分案件里的车机,确实出厂自带B站,取证人员租到车后,直接点开软件播放版权内容,拍完公证就起诉租车公司。
几乎所有被牵连的租车公司,都提出质疑,认为这是人为凭空造出来的侵权场景,属于典型的钓鱼取证。
目前,多地法院表态,租车公司出租车辆的行为,和第三方软件内部的侵权播放没有直接关联。
原告把没有实质侵权行为的租车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是虚列被告,靠这种方式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
多地法院,已经直接把案件移送至软件公司住所地的法院审理。
截至目前,爱奇艺还没有就此事对外回应媒体。
在我看来,正常的版权维权,是理所应当的事,可这次的操作明显走偏了。
明明直接告软件平台就能解决问题,非要把完全无关的租车公司拉进来,就是想蹭租车公司的所在地,挑自己方便的法院打官司。
那些中小租车公司,本来就没多大利润,要花律师费、跑法院应诉,折腾好几个月,浪费了大量时间。
维权不能为了赢就不择手段,靠故意制造侵权场景去告无辜的第三方,已经不是维权,是缺德了。
《著作权法》第119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租车公司不属于法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既不运营涉案软件,也没有能力管控租客取车后自行下载、点播的网络内容,主观上没有帮助侵权的故意,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版权维权,不是怎么方便怎么来的生意,不能为了降低自己的取证成本、挑到有利的法院,就随便把完全无关的商家拖进官司里。
可以主张软件,但不能故意制造侵权,靠人为造出来的侵权去索赔,是把维权变成了变相牟利的工具。
对此,你怎么看?
新闻来源:新黄河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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