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付抚养费,放弃遗产躲债,法院判他白忙活
这件事说起来让人生气,法院在2016年就判决蒋某每个月要支付1500元抚养费给儿子,但他一直没有履行,儿子当时还小,全靠妈妈一个人维持生活,后来他们离婚了,法院两次强制执行,都查不到蒋某名下有什么财产,案子只能一直拖延。
2017年他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按理说他可以分得一半产权,但在2018年,他和母亲及姐姐一起签了公证协议,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把房子全部让给姐姐,表面上是出于孝顺,实际上是为了逃避债务,因为他清楚,如果自己继承了房产,法院就可以查封并拍卖这套房子,用来抵付应支付的抚养费。

等到儿子长大成人以后,他才终于懂得父亲当年做的那件事有多过分。2025年这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父亲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结果法院真的支持了他的诉求,认定那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处理方式,而是故意逃避抚养孩子的义务。法律虽然允许人主动放弃继承权,但谁也不能拿这个当作借口去伤害自己的孩子。
法官这次没有按照以前的规矩来处理这件事,他们指出抚养孩子的义务比偿还普通债务重要很多,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且明知这样做会导致无法抚养孩子,这就不是在行使正当权利而是在滥用权利,以前法院遇到这种情况最多表示不支持这种放弃行为,现在则直接判定这种行为无效相当于彻底堵住了这条路。
这案子很有代表性,现在不少家长拖欠抚养费,并非真的缺钱,而是会耍花样,比如把房子转给亲戚、签假协议、办公证放弃继承权之类,过去法院主要查银行账户和房产登记,如今也开始关注行为动机,能够逐步分辨谁在装穷,谁确实困难。
我觉得这件事值得仔细想想,法律不能只讲自愿和自由,还要看它有没有伤害到孩子,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不是说想丢就能丢的,就算父母和亲戚商量好了,法院也可能不认可这种做法,这次判决非常果断,以后类似的举动恐怕更难行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