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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福建,女子骑自行车在一拐弯处不慎摔倒,2名初中女生恰巧骑电动车路过,
“冤不冤?”福建,女子骑自行车在一拐弯处不慎摔倒,2名初中女生恰巧骑电动车路过,看到女子摔倒,也没多想,便把女子扶了起来。怎料,女子声称是被2名女生吓摔倒的,要求2名女生赔偿,未果后,报警。而因警方认定2名女生负次责,女子随后一纸诉状将2名女生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2名女生的家长赔偿22万余元损失。近日,福建莆田一起扶人纠纷引发全网热议,一句“冤不冤”道出无数网友的心声。2025年3月15日,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行经仙游县一无信号灯拐弯路口,避让白色轿车后操作失衡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女生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却被女子指认因受惊吓才摔倒,要求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报警,警方最终将事件定性为无接触交通事故,认定两名女生承担次要责任。女子拿到责任认定后,直接将两名女生的监护人诉至法院,提出22万余元的赔偿请求,案件定于2026年2月26日开庭审理。事发当天的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视线存在一定遮挡,女子骑行自行车经过此处,为避让右侧驶来的白色轿车向路边偏移,车辆驶离后,女子因重心不稳、操作不当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此时两名初中女生结伴骑行电动车经过,看到有人倒地受伤,没有丝毫犹豫便停下车,快步上前将女子和自行车一同扶起,全程与女子没有发生任何碰撞、剐蹭,搀扶行为发生在摔倒之后,与事故起因无关。女子起身之后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自己是被突然出现的电动车吓到,才导致操作失误摔倒,要求两名女生承担责任,并联系双方家长到场协商。两名女生的家长赶到现场后,查看监控发现孩子只是单纯做好事,并未做出任何危险动作,也未干扰女子骑行,因此拒绝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双方争执不下,女子随即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介入处理。民警到场后调取完整监控录像,固定现场证据,并对事故经过展开全面调查。经过多日核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女子自身操作不当是事故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两名女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转弯时未充分观察路况,对事故发生存在间接影响,承担次要责任。这份责任认定成为女子索赔的关键依据,她整理医疗票据、伤残鉴定等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名女生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万余元。两名女生的家长对此难以接受,孩子出于善意伸出援手,却要为与自己无关的摔倒承担高额赔偿,不仅经济上难以承受,更给孩子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不敢再轻易帮助陌生人。家长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希望推翻不合理的责任认定,但复核结果依旧维持原认定。无奈之下,家长只能积极准备庭审材料,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还原事实真相,为孩子讨回公道,守护这份难得的善意。随着事件细节曝光,全网舆论持续发酵,完整监控画面清晰显示,两名女生骑行出现时,女子已经完成避让动作并开始摔倒,双方距离较远,不存在突然逼近、鸣笛惊吓等情形,所谓“视觉压迫”缺乏直接证据支撑。不少法律人士指出,交警的事故认定仅为诉讼参考证据,并非法院裁判的终局依据,法院可结合全案证据独立审查因果关系,且民法典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扶人善举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争议背后,是善意与规则的边界考量,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应当教育纠正,但不能将善意搀扶与事故责任简单绑定,更不能让做好事的孩子承受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压力。22万余元的索赔金额远超实际医疗支出,是否具备合理性,也将成为庭审焦点。一场本应被称赞的善举,演变成高额索赔纠纷,让无数人为之心寒。大家期待法院能够公正裁决,既厘清交通违法的责任,也守护见义勇为的善意,不让好人寒心,不让善意蒙尘。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控股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处罚金270万元 石英股份:公司为被害单位,将追究相关方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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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刑事诉讼认定无过失的,能否据以证明民事行为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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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60岁的大爷为救小女孩,和行凶者搏斗,被捅五刀后送进ICU,每天医药费
重庆合川,60岁的大爷为救小女孩,和行凶者搏斗,被捅五刀后送进ICU,每天医药费达1万元。大爷的女儿正在休产假,女婿也刚刚换工作,面对这样的费用,他们无力承担,赶紧向大家求助。网友们也纷纷伸出援手,大力支持他们,并呼吁不能让这种见义勇为的人寒心。陈大爷已经60岁了,平时每个月靠2000多的退休工资生活,日子还是比较拮据。陈大爷的女儿早已结婚生子,不过女儿还正在休产假,身体比较虚弱,受不了太大刺激。可当她接到电话,听说自己的父亲为了救人,受了重伤送到ICU且需要大量经费时,顿时痛心不已。想到父亲危在旦夕,她即便还在休产假,也立刻丢下手中的事务奔向医院。女婿得知后也赶了过来,女婿最近换了新工作,对手上的工作还不太熟悉,正在适应期间。但岳父出了事,作为女婿哪能不出面?他也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看望岳父。不过他们只能隔着玻璃门往里看,因为陈大爷正在抢救。据悉,陈大爷是在下楼时,看到一个小女孩正被一名男子威胁,那名男子手里还拿着刀,正要向小女孩刺去的时候,陈大爷赶紧呵斥对方,并用身体挡在了小女孩前面。小女孩也受了伤,但伤情不算严重,可心里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事件吓坏了,现在仍不愿意开口说话。而陈大爷在救她的时候,被捅伤了五处。危急时刻,经过七个小时的抢救,才将陈大爷的身体指标稳定下来,使其脱离了生命危险。女儿和女婿得知这个好消息后,都双手合十,感谢老天对父亲的眷顾。但面对每天1万元的医药费,他们还是急得焦头烂额。陈大爷家确实没有什么积蓄,他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省吃俭用才够自己开销;而小两口刚生了孩子,花销本就大,从结婚到现在也没攒下什么积蓄,甚至常常入不敷出。可父亲不能不救,那是养育自己的人,绝不能看着父亲被抢救回来后,却因为费用不足而放弃治疗。后来他们赶紧求助媒体,向广大网友讲明情况,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帮助。网友们得知后都纷纷行动起来,这样见义勇为的大义之举怎能不帮?60多岁刚刚退休,正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时候,陈大爷却不顾生命安全,上前和歹徒搏斗,救下了小女孩,这样感人的事迹,大家肯定愿意伸出援手。相关部门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迅速为陈大爷申请了见义勇为称号,并且立即开展了帮扶措施的落实工作。现在小女孩和陈大爷都已脱离危险,小女孩还需要后续的心理治疗,帮助她从这场行凶事件中走出阴霾。而陈大爷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五刀造成的创伤必然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极大损耗,后期还需要补充营养、悉心调理。那个行凶者已被警方刑拘,据邻居透露,此人性格暴躁,经常和邻居发生纠纷,还用工具砸玻璃门,甚至威胁过外卖小哥,情绪极不稳定。现在大家都希望对行凶者予以严惩,同时为见义勇为的陈大爷捐款捐物,助力他早日康复;也希望小女孩的家属能尽快帮助孩子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一、男子持刀对女孩行凶,还捅伤见义勇为的陈大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若其原本有杀害女孩的意图,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子主观伤害故意明确,致二人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要件;若查实对女孩有杀人意图未得逞,按故意杀人未遂定罪,量刑更重。二、陈大爷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保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陈大爷的医疗费等优先由行凶者赔偿,被救女孩需适当补偿;政府为其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后,还可享奖励、医疗救助等保障。三、陈大爷实施紧急救助时,即便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被救者或歹徒受损,只要无故意加害行为,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好人条款”明确,陈大爷自愿施救无故意加害,即便有合理意外损伤,也无需担责,免除其后顾之忧。对于这样有暴力倾向的人,应该早发现、早干预,大家觉得呢?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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