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用户投诉“猫眼”演唱会门票预售拒绝退款 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近日,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接到用户投诉称"猫眼"演唱会门票预售拒绝退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月18日,广东省的张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反映猫眼平台存在演唱会门票预售拒绝退款的问题。张女士于2025年12...
浙江杭州,男子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跑网约车,本来签了两个月合同,谁知才跑了三天,
浙江杭州,男子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跑网约车,本来签了两个月合同,谁知才跑了三天,他突然生病急需住院,便结清三天租金并归还了车辆。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谁知,住院期间,男子支付宝上持续扣款,几个月下来,扣了大几千块,没钱了甚至从花呗划走。这导致他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来,只好出院。男子认为租车公司太不地道,和敲诈没有区别,找到对方讨要说法,谁知,对方的态度嚣张至极。杨师傅这几个月一直在住院,可眼下却快住不下去了,因为他的治疗费被人从账户里一笔一笔扣走了。一有钱进来就被扣掉,根本攒不住住院费,杨师傅无奈表示,自己得的病本来就耽误不起,现在更是雪上加霜。那么,到底是谁在扣他的钱呢?这事还得从去年8月说起。当时,杨师傅在智联招聘上看到一则招聘网约车司机的信息,上面介绍,开网约车,公司提供车辆,前期不用掏一分钱。他一看瞬间心动,马上联系了招聘方,杭州糖果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当面再次承诺“先开车,后交钱”,杨师傅没多想就签了合同。9月2日,他提到车,绑定了支付宝,正式开始跑车,可才跑了三天,身体就出了大问题。他突然感觉头晕,呼吸也有点儿衰竭,我到医院一查,发现血氧含量很低,需要马上住院治疗。第四天,他只好把车还给了公司,并结清了前三天的租金。当时他想,车还了,钱结了,这事应该就算完了,没想到,这才是麻烦的开始。从去年9月开始,杨师傅的支付宝就不断被扣款,只要账户里有钱,立刻就会被划走,余额不足时,就连绑定的花呗也会被扣。这不仅导致他连住院费都交不出来了,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杨师傅赶紧联系糖果汽车科技公司,对方却说他违约了,要扣满三个月租金外加6000元违约金,才能停止扣款。至于合同里到底怎么写的,杨师傅自己也说不清,签的时候没细看,还车时连合同也一起还回去了,现在手上一份凭证都没有。他试图在支付宝里取消自动扣款,却一直显示“解约失败”。为什么自己的钱自己却做不了主?记者帮忙咨询了支付宝客服,这才弄明白:扣款是通过一个叫“花芝租”的汽车租赁平台完成的免密支付。支付宝方面表示,花芝租只是代收平台,必须由租车公司同意解约,他们才能停止代扣。为了解决问题,记者陪杨师傅找到了租车公司。负责人姜先生在电话里说:杨师傅签的是两个月合同,却提前还车,属于违约,还车时还有违章没处理,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公司已经起诉,走法律程序解决。合同内容到底如何?杨师傅现在无从查证。而遇到类似情况的不止杨师傅一人。河南的王先生也是通过糖果公司租的车,只跑了三天,就被公司以“流水太低”为由收回了车辆。之后,他支付宝里仅有的400元被划走,一年后家人转给他的2600元,又分四笔被全部扣光。开了三天车,一分钱没挣到,前后被扣了5000多,王先生气愤的表示,他觉得非常不合理,和敲诈没有区别。而且,他同样没拿到合同,只记得签约时,工作人员拿他的手机操作了一番,他当时根本不知道是在设置自动扣款,还以为是办手续呢。为什么车还了,扣款却停不下来?手里没合同,司机们根本搞不清里面到底藏着什么条款。对此,律师分析认为,这背后可能涉及“阴阳合同”:一份是司机与租赁公司的租车协议,另一份是司机与花芝租平台的代扣协议。花芝租的协议将订单与支付账户强制绑定,实际上维护了租赁公司的利益,却让司机维权变得异常困难。记者查询发现,花芝租平台近期已收到多起类似投诉。不少租车公司以“0元租车、轻松月入过万”为诱饵吸引司机,再通过花芝租绑定支付宝实现自动扣款。一旦发生纠纷,公司便以“违约”为由拒绝解约,持续扣款,导致司机风险不断扩大。目前,支付宝方面也表示,除了走法律途径,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件事也提醒大家,面对所谓“零门槛、高回报”的租车招聘,一定要保持警惕。签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部分,切勿让他人随意操作自己的手机和支付软件。《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人可请求返还。杨师傅已结清租金并归还车辆,双方租赁关系已实际终止,租车公司无正当理由持续扣款、占用司机医疗费用与生活资金,构成不当得利,应全额返还已扣款项。同时公司以违约为由拒绝解约、恶意扩大损失,违背诚信原则与公平原则,司机可通过诉讼主张返还扣款、赔偿损失。市场监管部门亦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对其虚假宣传、强制扣费等行为予以查处。
别让“试消费”伤了消费者权益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须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即便是免费提供的试用品,商家也不得随意减免自身责任。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免费...
2026年河南将制定修订21件省本级法规,涉及家庭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制定修订发展规划条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数智赋能基层高效能治理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代表法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传承弘扬...开展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公共数据管理...
知识产权代理欺诈应对指南丨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的维权路径与风险防范
今天这篇科普,将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等法律依据,为大家梳理“证据收集+3 大维权渠道+避坑要点”完整攻略,帮你用合法手段反击欺诈行为,追回损失!一、维权第一步:8 类核心证据,缺一不可(附...
天使投资人郭涛:淘宝“估吗”等二手回收平台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讲,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平台先以高价吸引,后续却恶意压价,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一权利,使消费者无法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完成交易。同时,这种行为 也可能构成欺诈,因为初始的高价预估可能让...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同时,我们再次听取了有关企业、地方意见,对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知情权
同时,我们再次听取了有关企业、地方意见,对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美发店未做皮肤测试消费者美发过敏维权获赔偿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
异地维权“零跑腿”消费者致谢送锦旗
本报南宁讯(黄琳娜记者顾艳伟)近日,一面写有“异地维权暖人心市场...针对商家提出的争议点,工作人员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等相关规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赔付闫女士维修手机的费用。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和合规经营提示
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认真履行《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查核验、信息报送、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主体责任义务。...
“三方发力”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苏号朋: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不可取消”等条款本质是格式条款,若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且未以显著方式(如加粗、弹窗)告知消费者,即属无效。具体来看,若消费者...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为贯彻落实该条例要求,方便经营者与消费者依法签订合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向社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覆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