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没见过世面!”浙江杭州,一女子点了一份63元麻辣香锅,结果服务员端上来一

萌萌安格辣 2023-11-30 09:31:24

“那是你没见过世面!”浙江杭州,一女子点了一份63元麻辣香锅,结果服务员端上来一看,除了上面寥寥的几只虾之外,剩下的全是配菜和大料,女子用筷子扒了扒锅底儿,并当着服务员的面反问:“这样的香锅你能接受吗?”但是,店家却说,女子属于没事找事!

(案件来源:大象新闻,人物均化名)

李丽气不打一处来,自己花钱到店里吃个饭,难道还不能评价一下吗?有这么傲气的店家吗?事情还得从上周末说起。

那天李丽性质来了,好久没逛街的她决定约上闺蜜,一起探个店。正好赶上双十一,各大商家火力全开,纷纷亮出必杀技,高喊大减价,赔钱卖。

李丽当然知道,这是他们商家的噱头,这年头要想赚钱必须会吆喝,她才不会上当呢。但是,她之所以选择在这天到商场逛逛,主要是感受下氛围,反正在家闲着没事干。

偌大的商场,人山人海,李丽和闺蜜毛臻两人从一楼到六楼转了个遍,临近中午,他们也体力不支,又累又饿。

就在这时,她们路过商场5楼美食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是一家干锅店的服务员。她递给李丽一张宣传单。

李丽上来就被宣传单上的图片吸引了,其中一道菜干锅大虾,一尺来长的马虾,色泽鲜亮,干锅里的配菜丰盛,一看就叫人食欲满满。

李丽和毛臻两人看了,顿时口水往肚子里咽,不约而同地提出来,要进去尝一尝。但是,没想到,当餐厅把她们点的干锅大虾端上来的时候,李丽和毛臻彻底的失望了。

63元的干锅大虾和服务员手中宣传单上的图片是相差太远了。

寥寥几只只有食指长度的河虾趴在干锅上。干锅里头除了几块豆皮,几根豆芽,还有两块年糕,其他的就剩下生姜、大葱、八角等大料了!

李丽拿起筷子扒了扒锅底,她觉得这店家真是到位,一道干锅大虾,里面的食材屈指可数!这有点太不地道了吧?

于是,李丽叫来服务员,可对方却表示,他们的店在这开业都一年多了,直都是这么卖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李丽往四周扫了一眼,看到角落里散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现在的饭点,这店里没有爆满,人气不旺,也是有原因的。

她再次想诚心诚意的给对方指出问题,哪知干锅店的服务员却说,李丽是不是好久没到外边吃饭了,现在食材,人工,哪个不上涨。

她们的已经是良心价了!一番话说的李丽觉得自己好像没见过世面一样,她转手拍了个视频,上传到网上,让网友给自己评评理,这样的干锅店,你会来吗?

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不会当冤大头的,光看图片,就没了食欲。也有的表示,现在生意难做,毕竟成本真的是太高了。

各有各的说辞,暂且不议。那么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干锅店作为经营者在开门做生意中要坚守原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李丽埋怨干锅店不地道,干锅店抱怨顾客李丽不知道他们的成本高,但是不管怎样,双方在交易中要本着公平,自愿,你来消费,我来服务,不欺不哄才是正道。

2、让李丽觉得气愤的就是受到欺骗。

《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李丽是因为看到她们宣传单上的图片,才进来消费的,并且点了那道干锅大虾,但是让她接受不了的是图片和实物相差太大,李莉认为,自己受到了误导。

3、李丽在网上曝出店家的名称涉不涉及到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干锅店作为经营者,它也是拥有名声,口碑和顾客评价的,并且这些名誉之间关系到商店的客流量,营业收入。

李丽给了商家不好的评价,会不会遭到商家的索赔,主要看,李丽的评价是不是属实,其次要看她的评价有没有带来负面的影响。

如果李丽的评价是属实的,中肯的,没有胡编乱造,那么即使给店家的生意造成影响,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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