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在路边被恶犬狂咬,掏出水果刀将狗捅死,不料狗主人反咬一口,要求男子赔偿45000元:我这是名贵犬种!一审判决男子赔偿15000元,男子不服上诉:我是正当防卫!二审会如何判决?
李伟是安徽本地人,由于头脑活泛,不愿在家务农,便来到城市谋生,辗转多地后,决定在路边摆水果摊,收入虽然不高,但能勉强糊口。
事发当天,李伟像往常一样摆摊,街边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此时陈明正好吃完晚饭,牵着他的拉布拉多,在路上散步消食。
不料狗经过水果摊时,突然对着李伟一顿狂吠,李伟本就讨厌狗,此时有些厌烦,便对狗嘟囔了几句“鬼叫什么,烦死个人”!
谁料这句话仿佛触怒对方,拉布拉多猛地蹿出,对着李伟就是一顿狂咬,李伟疼得连连直叫,陈明也赶紧上前,想通过绳子将狗牵走。
可狗状若疯狂,陈明也无力制止,李伟招架不住,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对着恶狗一顿狂捅,很快拉布拉多就倒在血泊中,李伟这才安下心来。
事发后,李伟叫来救护车,到医院处理伤情,只见腿部多处受伤,一番清洗消炎后,医生为他注射狂犬疫苗,虽然伤情处理完毕,但没有十天半个月,显然无法继续摆摊。
李伟找到陈明,要求赔偿损失,可不料陈明竟反咬一口,称是李伟故意触怒爱犬,才会导致狗发狂咬人,他还趁机捅死狗,需要赔偿损失。
陈明表示,自己的狗是名犬品种,光购买就花费30000元,而且养了2年,不仅增添许多成本,还增加不少感情,李伟需要赔偿己方45000元。
李伟万万没想到,陈明放任恶犬咬人,竟然还敢反向己方索赔,双方一时争执不下,最终决定对簿公堂,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词。
陈明表示,自己的狗买来很贵,还出示大量相关证据,包括买狗时的支付凭证,以及养狗期间的开销,两者相加高达50000余元。
陈明还认为,自己的狗是合法饲养,当庭出示相关证件,并且自己遛狗时,专门牵着绳子,如果不是李伟故意挑衅,爱犬断不会暴起伤人。
而且狗咬人时,自己一直在努力制止,眼看就要成功,李伟却突然拿刀捅死狗,显然是蓄意报复,有故意毁坏财物之嫌,必须赔偿己方损失。
李伟气不打一处来,他承认自己确实对狗嘟囔了一句,但没想到这会遭致狗咬,而且他觉得,这种行为不属于故意挑衅,毕竟狗无法听懂人话!
此外,李伟还认为,自己被狗追咬途中,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掏出刀子捅死狗,是为保护自身,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明的狗价值确实较大,李伟适用法律不当,捅死狗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不过已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判决李伟赔偿陈明15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182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作出如此判决,正是基于避险过当,不过对此判决,双方都很不满,陈明认为赔偿太少,只有索要的1/3,李伟则认为法院不公,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双方均提起上诉。
二审中,李伟提出,陈明虽然是有证养狗,且遛狗时已经牵绳,但这丝毫不影响其行为的侵权性质,狗疯狂扑咬导致自己咬伤,己方反击完全正当,否则岂不是人不如狗?
因此,己方反击狗属于紧急避险,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仅如此,陈明狗咬伤自己,给自己带来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32000元,需要予以赔偿。
那么,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
1.首先,狗咬人属于侵权行为,狗主人需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由此可见,饲养的狗咬人,狗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有无养狗证,有无牵绳子没关系,因此陈明需承担责任侵权责任。
并且,陈明仅能证明李伟对狗嘟囔几句,无法证明这几句嘟囔和李伟被狗咬存在因果关系,李伟的嘟囔也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因此对于狗咬伤人,陈明需承担全部责任。
2.其次,李伟的行为确属避险过当。
狗扑咬李伟时,咬的部位是腿部,尚不至于有生命危险,李伟情急之下拿刀自卫情有可原,但在狗被击伤后,仍然狂捅数刀,属于避险过当,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陈明应赔偿李伟各项损失32000元,李伟因避险过当,需赔偿陈明财物损失15000元,这么一算下来,陈明还倒亏17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14xxx50
人不如狗值钱?这狗要咬的是法官该怎么判?要是咬了法官父母又怎么判?咬了法官儿子 孙子那怎么判
海南 回复 12-14 08:19
和一审一样判!
长尾巴的柯基 回复 12-14 09:21
对,咬了致命之处呢
守护星星
毫无公理,道德沦丧
曹孟德综合症晚期患者
狂犬病有几十年的潜伏期,精神压力大,可以要求索赔
粤兔 回复 12-14 08:57
国外有案例,被咬后,狗主人先预付狂犬病发作的钱上百万,被咬的则看他发不发病,第一年不发病退一部分,以此类推直到被咬的死掉为止。
用户11xxx43 回复 12-14 08:48
只要发作必死
用户10xxx98
咬腿不危及生命,什么道理,咬脖子危及生命,还用的了刀反击吗,应该是养狗人全责
天意可违 回复 12-14 10:03
你怕不是没见过会跳的狗,扑倒了在咬你脖子有难度,有狼遗传基因的狗大概率会咬脖子,不过这类狗应该都是禁养的吧
仰望 回复 12-14 12:34
除了短腿柯基等少数狗,大部分狗都能跳。大型犬跳起来咬你脖子轻而易举。。
你是我的女人
人不如畜生,
ps
这真的无语了
吴云
人不如狗等同于扶不扶!
用户10xxx15 回复 12-14 08:41
扶也是白扶,还不如救只狗值钱💰
丱谯
同样一个案子,案情清晰明了,为什么二次审理结果却不一样?是法律不够完善还是审判庭的人对法律理解不够?
176531628861 回复 12-14 11:24
审判地方不一样,当地有钱人。呵呵
小宝3号 回复 12-14 11:26
说实话这和律师还真没多大关系
水哥
人还没死怎么可以先杀狗,咬死了再赔
吴小弟
一审律师小学还没毕业
你的选择 回复 12-14 05:51
一审大都是实习法官
用户17xxx42
二审判决也不对,狂犬病发作可以是几年后,要赔到养狗的闻狗色变
筱筱 回复 12-14 11:06
被咬的精神损失费忘要了,狂犬病潜伏期的时间的精神损失费也忘了要了,主要是疫苗没有人保证百分百有效
用户10xxx71
这种情况还用二审吗,直接判狗主人全额赔偿,受害者无任何过错就可以了
用户10xxx47
看到了吧,什么水平
秋寒
还能这么判,狗没栓绳子。还咬人就改打死。背离常识判决
天意可违 回复 你的选择 12-14 10:04
牵绳都没控制住这狗更恶,更该打死
你的选择 回复 12-14 05:50
本案件中狗是有牵绳的,
充钱那个骚年
唐僧:观音姐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悟空要吃我只是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啊![得瑟]
黑莓
大熊猫咬人都可以杀何况一只恶狗
c1311582 回复 12-14 11:36
大熊猫的命伤了都要踩缝纫机别说杀了
c1311582 回复 12-14 11:35
你自己好好去看一下前提好吗
用户17xxx75
首先要辨别,文章的真假,和作者的写作意图。若是假的,作者要么是境外的,要么是被收买的,还有可能是为了流量。
互相折磨到白头
狗扑咬李伟时,咬的部位是腿部,尚不至于有生命危险。搞笑,已经咬了,就应该弄死,我是爱狗的,但是狗咬人,难道等狗把人扑倒了,咬脖子才能反杀么,那就来不及了吧
牛X牛
若虚构,编写本案例的人其心可诛
用户17xxx75 回复 12-14 08:17
明白人。赞一个。
一帆风顺
狗不咬人就不会发生这事,所以狗主必须赔钱
用户72xxx55
发布者要对新闻的真实性负责,随便发布博人眼球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我不相信法官这么无脑。
森林大火
不可能这样判决的,小编把是那个法院判的,发出来。我去汇报巡查组,遇到对自己生命有威胁情况下,是无限反击自卫的
飞天
狗价值4万,人又价值几十万还是几百了呢?
你可真损啊
你养狗外出牵绳了吗?给狗带嘴套了吗? 自己的错误要别人受害者买单?
海海
狗咬人 应该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
梁平
对付动物还有防卫过当的说法,我去!
包纳尔多
谁说狗咬腿了不是致命的?那么说只有被咬住脖子才是致命呗,只有这这情况才可以反击,问题还有没有能力反击了。
火刀
法官的话让人无语
小楼一夜听春雨
起诉要精神损失费80万
kk
有钱有理没钱没理 千年不变
oneway
老罗说了,正当防卫是把狗主子抓了,
梁树池
这样的一审应取消
XXXXXCC
身上有刀?
MAKE LOVE
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
子牙河畔
应当规定,狗伤人的,狗击毙,它主人坐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
用户15xxx08
好比站凳子咬鼻子,牛逼
我心依旧
如果狗太名贵的话,值几百万的话,那就不要换手,让狗咬死自己算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用户10xxx95
请先证明这是狗,然后证明这是你的狗,
无风不起浪abc99
还要交逛犬疫苗保险金五十万,五十后没有发作,就退给你
用户10xxx16
狗仗人势…无语的判决?
11
使劲编!
流转之径
假设出事的不是狗,而是一个有智力缺陷的人。这判决还有点说服力。毕竟一个人奔着废你一条腿去的,你把他捅死了是有点过分了。但是狗什么时候地位这么高了?
John
没有避险,只是正当防卫,只要狗咬人就有50%致死可能,所以只要狗咬人就必须处死应该是共识吧
夜消逝孤犹存
可以反告他蓄意谋杀未遂吗[得瑟]
用户93xxx29
这不叫正当防卫,叫紧急避险。如果攻击狗主人才叫正当防卫
用户10xxx59
拉布拉多攻击人?头一次听说
永远的巴乔 回复 12-14 06:40
金毛不是出了名的温顺吗?照样把人咬了,发生在我家小区真实的事。搜下罗翔老师狗咬人,看看是不是有机会把不栓绳遛狗的狗主人干翻。
早起的虫子有鸟吃 回复 永远的巴乔 12-14 08:09
不行,因为没养狗的没明显的故意放狗咬人
伟洸正不犯错
在欧美警方会直接击毙咬人狗并要求狗主人巨额赔偿受害者
肉饼团子
这个二审有水平
llllllll
狗都咬人了,还合法合法饲养,这是人的社会,不是狗的社会。狗咬人立即击毙 (100亿的狗也要击毙)。对人进行赔偿
姜沫儿 回复 12-14 07:11
如果是100亿还真的咬死人,狗都不会死
云淡风清
以后牵狗遛狗,狗嘴必须套笼罩否则出事狗主人全责,必须立法
用户11xxx41
叫狗主人赔偿
野孤禅
各赔各的,比较公平。
风中楼兰
靠,一审那个法官就是人渣!!!
烟_--_零
不知道现在哪有真哪有假!!
天道酬勤
不愧是二审,水平就是高!!!!
用户12xxx21
狗主全责,像这种情况以后狗咬你就别动,让它咬死都可以!
啊对对对
这案子感觉像是假的
春春
有牵引绳还不行,还得带防咬罩!有的大型犬是拉不住的。
伪装
张三说了,狗咬人捅狗犯法,(叫破坏别人私有财产)捅狗主人才是正当防卫!!!
肖诗涛
是不是可以取消一审,冒得一个是正确的
用户68xxx95
防卫过当是把狗主人都砍死了,才叫防卫过当。把狗打死,属于一般的正当防卫。
Beacon
张三说过,狗,我是打不过的,但是,牵狗的人我是能打的过的,所以本案应当是拿刀捅牵狗的人才是正当防卫,捅狗的话只能说是紧急避险!
欢乐谷
拉布拉多这么贵了?三万啊!
阿乍
老师说:这种情况下拿刀砍狗主人,才算是正当防卫!
普朗克
在这件案件中,名贵犬虽然价值很高,但并不能作为财产认定,而是作为凶器认定!就好像你开法拉利把人撞了,不可能还反过来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法拉第吧
王铁锤
继续编
海南
狗咬人还能怪人挑衅狗!这逻辑只有狗才想出来
Min心
法外狂徒张三何在?
天天的故事
狗咬死人狗主枪毙吗
用户12xxx14
还好二审法官还是清醒的。
那个谁谁谁X
大家都不要激动这应该是编段子的[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JJJ
咬的是腿部没有生命危险,与那个“不是你撞的干嘛要扶”有一比,现今社会都是被你们这帮混蛋带坏了
用户14xxx09
一审法官肯定是被狗主人收买了
bbqabbqa
一审的是临时工,二审的才是正职工务员!
猫侍
这故事编的,狗咬人被人打死,无论什么审,不可能让人去赔钱。哪怕是熊猫无端伤人被击毙,人也是无责的。
用户12xxx68
打不赢狗,直接砍养狗的人最直接
记忆
拉布拉多不是很温驯的吗?
礼尚往来
讨厌养狗的人
用户90xxx55
无语😒
用户70xxx20
国外狗主人得赔一辈子
盘山雄鹰
狗主人认该承担全责
神舞殿猪猪
现在都是一审糊弄人,非要整到二审,就私人老板单方面解雇三期妇女这种官司都能拖两年还等二审呢
用户11xxx40
胡编乱造,拉黑。
gftihcfj
我擦
竹林隐者
混帐!
用户74xxx91
中国砖家智力有缺陷,思维不精细,和狗有得一比。。
微尘
假如警察到场打死恶犬要不要赔偿?你这🐶官还能做人民法官吗?这种事情都不应该受理。
海阔天空
人不如狗吗???
小六
把法官的爹搞死了能不赔钱吗
用户10xxx64
严查这间谍法官
休闲
问题1 :狗受伤害主人是否有权利获得赔偿? 问题2: 狗伤人至死狗主人是否能获死刑?
shaolinjingang
狗咬腿,没有生命危险?!狂犬病了解一下!咬到动脉也会死啊!难道也去咬狗的腿吗?狗和人平等?
手心里的温柔
城市应该一律禁养狗,如有应强制猎杀
用户11xxx50
这还叫什么法律啊
剑竹
人不如狗。
adaibob
一审法官地方熟人太多,解读法律会有偏差。人情世故啊!!!
我行我素
这狗和其主人长得一定像
用户16xxx50
我虽然爱狗,但更爱同胞们。
小饼干
这条狗,养得好!
dingalu_2008
看来狗主人势力很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