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保安看见后要求挪车,女子却认为对方多管闲事,双方争执过程中,女子怒扇保安几个巴掌,还叫来老公助阵,谁知保安叫上一群同事,狠狠教训这对夫妻,两人直接被打进医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张娟家住郑州一个小区,为方便工作生活,和丈夫出资12万购买一辆代步车,由于手头拮据,两人一直没舍得买车位,平时停车一般位于临时车位。
随着近2年小区入住率逐渐增高,停车位也越来越紧俏,张娟有时会把车子停在消防通道上,小区的人对此也习以为常,平时很少有人管这事。
事发当天,张娟下班回家后,开车外出购物,逛街时甚是开心,买的大包小包装满整个后备箱,购物结束后才心满意足地开车回家。
谁料进小区时,早已没有停车位,张娟便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这一幕正好被小区保安李勇看见,李勇十分严肃地告诉张娟,此处不允许停车。
张娟闻听此言很不开心,为何以前能停,也从没人管过,今天突然就不能停,况且现在临时停车位已满,不停在这里,该停到哪里?
张娟觉得保安是在刁难自己,但毕竟自己是个女人,不想与保安直接起冲突,便向保安解释道,自己只是临时停靠一会,等把后备箱里的东西搬完后,马上就把车挪走。
对于这一说法,保安嗤之以鼻,张娟的这辆车停在消防通道,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只要现在让她停下,形成既成事实,之后想挪车可非易事。
于是李勇坚决不让张娟停车,张娟认为对方就是刻意刁难,双方一时僵持不下,保安电话呼叫物业主管,主管到场后,毫不客气地质问张娟,为何要违规将车停在消防通道?
张娟不甘示弱,直接反问对方:现在没有火情,车位已经全满,自己为什么不能停?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后来张娟直接气急,怒扇保安几巴掌。
保安见对方先动手,也不在忍让,当即同张娟扭打起来,张娟觉得自己一个人可能会吃亏,便打电话叫来老公助阵,其丈夫赶到现场,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殴打李勇。
夫妻两人合力攻击一人,李勇逐渐落于下风,便喊来同事助阵,其他保安见李勇受欺负,对着张娟和她丈夫一拥而上,两人被打得抱头鼠窜、惨叫连连。
张娟两人被打倒在地后,大家才慢慢冷静下来,事后两人住进医院,丈夫伤势较轻,张娟自己脖子受伤严重,甚至要戴护颈。
事发以后,张娟将此事曝光至媒体,要求小区物业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相应损失;可物业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时张娟挑事在先,还不停叫嚣保安,才会发生这种结果。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张娟将车停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张娟将私家车停在此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已经违反此条规定。
该法第60条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可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据此,可对张娟进行相应处罚。
2.其次,张娟首先动手扇巴掌,也属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此次事件中,张娟因不满保安劝阻,双方发生争执,张娟率先动手扇巴掌,这种行为极具侮辱性,可认定为故意殴打他人,可对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以拘留处理。
3.保安反击的行为,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张娟先是违规停车,后又出言不逊,并率先动手打人,种种行为令人生厌,可保安对此行为,应当保持理智,即便还手也要克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正当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正当防卫需同时符合5个条件:(1)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侵害正在进行中;(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4)主观条件,具有正当目的;(5)限度条件,不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保安的行为无疑符合起因条件、对象条件,但张娟和丈夫倒地后,此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保安就不得再动手,否则就违背时间条件。
且张娟的行为虽然可恶,但只是轻微暴力,保安将两人打进医院,虽然看起来很解气,至少也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若张娟和丈夫两人中,有一人被认定为轻伤,则动手的保安,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2条,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若达到重伤,最高可判刑10年。
此外,保安们的行为,还属于民事侵权,需要承担张娟和丈夫的医疗费,当然由于张娟有过错在先,可以适当减轻保安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力哥
消防通道不能停车,是小区发生火灾时给消防车留的专用车道,我一个农村小老百姓都知道得道理,看来没素质不分城市农村,不分文化高低。
xiaog
家有贤妻夫無横祸!
。。。。。。
夫妻真是同林鸟,纵然挨打也同房
涛猪
不要脸的夫妻
用户78xxx43
几乎每个人这样停车在消防通道上都是马上就走,你明天来看还在原地,我们小区就是这样,有车位不买,非得停消防通道,物业保安根本不敢管,被打过,不敢管了,直到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把业主吓怕了,幸亏没出人命,损失不大,这个时候又有人质疑为什么让车停消防通道了,恰好问的这个人车就停在消防通道上。现在才不敢停,但还是有业主以下东西或者车上有老人为由,有时占用消防通道。劣根性,出了人命才自觉一时而已。久了就忘了。
强哥
你停了可以不理他,直接走人。你还先动手。
用户17xxx39
该打,狠狠的打[大笑]
一个人的武林
互殴呗!还能咋办!
白驹过隙
这次支持保安!不要脸的女人,祸害,害人害己
用户10xxx94
敢打人就要有挨打的觉悟
上书行走
互殴!
趁闲
保安是职责,不应该负责任!
趁闲
该打,学校和父母没有教育好,社会让他们长记性,长知识!
敷衍
活该
嘟嘟
恶妇
王若水
不打不能解决问题,打警察叫袭警,保安就该打吗?
偷乐()
劝不动就报警处理,有人处理她,不要和这种没素质的吵架!
点滴
👍
用户10xxx31
互殴!然后这女的,扯入黑名单
用户17xxx44
平日爱和稀泥的法官这事上就应该和得更稀一些。。。[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二泉映月
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