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男子在银行柜台取款21000元,晚上银行打电话,说多给了他10000元,男子拒绝归还,称柜员让他当面清点过,他清点后没发现多给,且离柜概不负责,讨要无果后,银行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定男子不用归还。 信息来源:今视频APP2024-06-09——云南昆明,一男子在银行柜台取款21000元,晚上银行打电话,说多给了他10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与银行打交道,进行各种交易。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交易都是简单而顺利的。然而,有时候,一些看似微小的疏忽却可能导致巨大的麻烦。本文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次普通的银行取款交易,却因为银行的疏忽,引发了一场金钱的纠葛。 在一个普通银行网点,有个客户叫杨某(化名),他想取21000块钱。他特别要求,这笔钱一半得是50块一张的钞票,另一半得是100块一张的钞票。 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在帮他准备钞票时,犯了个错:他们把所有的100块钞票都打包成了每包100张,而不是按照要求的50张。这个看似不大的失误,后来却引发了一场麻烦。 杨某在离开银行前,认真数了一遍所有的钱,确认每一堆都满足他的要求。他还提到了银行大厅里那个显眼的提示牌:“离柜概不负责”。 这就是说,他离开银行后,无论出现啥问题,都得银行自己解决。杨某坚决表示没多拿钱,他认为取钱时已经核对过,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政策也意味着一旦离开柜台,后面的事就该银行自己负责。 当银行发现账面上少了10000元时,他们立即查看了当时的视频监控录像。录像显示,银行员工在为杨某准备100元面值的钞票时,每一个钞票堆叠都被放成了100张一沓,这显然与杨某的要求不符。 银行据此认为,他们多发给了杨某10000元。然而,杨某对银行的指控表示强烈反对。在一审中,法院判决杨某必须如数返还银行这10000元款项。 杨某并不认同这个裁决,于是选择了上诉。在二审中,法院认为银行在交付给客户现金时,应遵循“当面清点,当面清讫”的原则。银行方面的内部规则,如每一捆应有100张钞票,并不能成为硬性标准来证明客户存在不当得利行为。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银行在这起案件中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杨某的控诉,故判银行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这起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处理金钱事务时,无论是银行还是客户,都需要格外谨慎小心。银行作为专业机构,在执行规定和标准方面应严格把关;同时客户在接受服务时,也要认真对待每一项业务流程,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离柜概不负责”政策的含义及其在这个案例中的应用也值得我们深思。总之,这个案例给银行业的提醒:在繁忙的业务中也不可以忽略任何一个细节,否则可能会带来预料之外的问题。
云南昆明,一男子在银行柜台取款21000元,晚上银行打电话,说多给了他10000
微生有晓芸
2024-06-25 0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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