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死捍卫《社保法》的人,针对无人驾驶网约车,你们捍卫一下《交通法》呗?

命难违运事 2024-07-16 17:10:10

誓死捍卫《社保法》的人,针对无人驾驶网约车,你们捍卫一下《交通法》呗? “萝卜快跑”无人驾驶网约车,即将在全国多个城市投放,然而,针对无人驾驶网约车,法律上似乎还有很多疑问待解。让我们捋一捋。 1、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人员从业资格证,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 很显然,无人驾驶网约车是营运车辆,那么,无人驾驶网约车有道路运输资格证吗?又应该给哪个人办理从业资格证呢?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牌照上路行驶的处罚通常包括扣留机动车、罚款、扣分,甚至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 目前,武汉的“萝卜快跑”无人驾驶网约车,用的是临时牌照,而临牌是不可以办营运证的。 临牌有效期限为15天,如果机动车属于科研、试验用途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不超过90天。那么,无人驾驶网约车是属于科研、试验用途?应该不是吧?既然如此,15天之后,如果仍没有正式牌照,就肯定是是违法了。那么,违法之后处理谁呢?比如,无牌照上路行驶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无人驾驶,扣谁的分呢? 3、任何车辆,都不排除肇事的可能。如果无人驾驶网约车肇事至他人死亡,而且是全责,那么,是应该有人为此担刑责的,那么,谁为此担责呢? 4、任何车辆都必须上交强险,营运车辆还需有高额的商业险,那么,现在的无人驾驶网约车,保险上了吗?哪个保险公司给上的呢? …… 从技术的角度,无人驾驶网约车面临的问题,同样不少。 比如,冰雪路面,无人驾驶网约车能操控自如吗? 比如,遇到120急救车、119消防车,无人驾驶网约车能主动避让吗? 从法律的角度,如果无人驾驶网约车真的全国铺开,《交通法》势必该迅速完善。否则,无人驾驶网约车就是非法运营。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了那些誓死捍卫《社保法》的人,你们是不是应该马上出来捍卫《交通法》呢?还有,那些大V、律师们,是不是也到了你们说话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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