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居住vs拆迁征收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4-07-22 17:14:07
目前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进城镇集中居住”(上楼),农民用自家宅基地换取城区内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房,基本按照4人及4人以下户不超过180平方米置换,人口超过4人的面积相应增加。原有宅基地统一拆除复垦,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向规划保留村平移集中”(平移),农民平移搬迁至村庄规划设计的集中居住区,房子的形式多样,双拼、联排、叠加、多层住宅都有可能。原宅基地则与周围耕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耕作。这种模式下,农民需承担部分安置房建造成本。
——“货币化退出宅基地”,根据相应政策和补偿标准得到货币补偿。
集中居住上楼户置换到的安置房属于个人产权,类似于动迁安置房,或有一定的交易限制期,限制期满后可以和一般商品房一样上市流通。平移户集中归并后新建的房屋则仍属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性质。基于家庭成员之间对原宅基地房屋的共有关系而产生的分家析产纠纷,以及基于血缘、姻亲、拟制血亲等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继承、离婚等家事法律规则与现有法律法规并无差异。有所区别的是对于存有争议的宅基地房/置换房/安置房权利来源和财产属性的确定和分析:“权利来源”主要需考虑原宅基地使用权获取及原宅基地房屋建造过程中各主体的贡献度,以及集中居住项目的补偿安置及奖励政策。“财产属性”则主要考量财产性质是物权还是用益物权,是几代人的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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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准备几点睡
目前看撤并村肯定是上楼了,就是不知道以后保留村怎么个弄法了,上海平移试点并不多
Mr.simple
家里8口人,数人头是360个平方。是不是只能安置220个平方,剩余的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