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拖欠工资下场!”陕西,一铲车司机儿子病重,前往工地讨要拖欠的工钱,岂料,包工头叫了几名男子,疯狂殴打司机,暴怒的司机直接跳上铲车,将包工头的宝马碾得稀烂,1名打手碾死,事后司机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而法院这样判! (来源:陕西洋县法院)
“儿子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必须马上手术,你赶紧去找武老板把拖欠的工资要回来!”妻子在电话里对梁国栋说道。
梁国栋无奈的答应,随后挂了电话,可他心事异常沉重,因为他知道,包工头武志刚不会轻易将工钱给他。
可还不到1岁的儿子躺在病床上哭泣的场景,再次浮现在梁国栋脑海,他咬咬牙,硬着头皮来到了工地。
“武老板,能不能把我这大半年的工资结了?我儿子先天性心脏病,要做手术……”老实巴交的梁国栋声音越来越小。
武志刚躺在躺椅上,对梁国栋喊道:“都说了再等几天就有钱给你了,你怎么天天来闹?”
梁国栋连忙哀求道:“确实是因为孩子生病,急用钱,武老板是不是先开点支?我想给我孩子交住院费!”
梁国栋越说心里越气,他本来在家种地,来到工地上打工,因为他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的铲车,便被武志刚安排在工地开铲车,每个月6000块。
谁知道,武志刚却不按时给工钱,每次梁国栋来找他讨要,他要么说等几个月,要么说下次,可从来没有一次兑现过。
“说了没钱,你不要在这里闹,赶紧给我滚蛋!”武志刚生气的吼道。
梁国栋鼓起勇气回怼道:“我不管,武老板,你今天要不给我工钱,我就去劳动局举报!”
武志刚就是个地痞混混,但还是有点头脑,他想了想,对梁国栋说道:“国栋,这样,你明天来拿工钱,我给你结,你今天先回去!”
梁国栋一听,顿时欣喜不已,第二天早早来到了工地。
岂料,武志刚突然指着铲车说道:“梁国栋,你把我的铲车开坏了,这个怎么算?要扣钱哦!”
梁国栋顿时急了,连忙争辩道:“铲车一直好好的,我怎么开坏了?你这是想着法子克扣我工资吧?”
武志刚则坚持说梁国栋搞坏了铲车,要梁国栋必须赔偿。
直到这时,梁国栋才明白,武志刚压根儿就没想过给他工钱,而是想方设法为难他!
两人发生了激烈争执,双方还互相推搡起来,哪知道,武志刚一招手,几个年轻男子拿着棍棒,突然冲过来就围着梁国栋殴打!
雨点般的棍棒打得梁国栋脑袋发懵,他立即冲出重围,上到一旁的铲车,开着铲车连忙逃出工地!
令梁国栋没想到的是,2名男子竟开着武志刚的宝马车追了出来!
梁国栋彻底崩溃,他调转铲车方向,迎面向宝马车铲了过去!
这下车上的两名男子傻了眼,一瞬间宝马车就被铲车撞到了电线杆上!
梁国栋已经彻底癫狂,不断的用沉重的铲车撞击变形的宝马车,交警赶到后也未能喝止住梁国栋!
经过一番摧残,宝马车已经彻底扭曲变形,成了一堆废铁,梁国栋才停下来。
而里面的打手——男子周某当场死亡,另外一名男子中途跑得快,侥幸捡回一条命。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梁国栋认为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梁国栋表示,武志刚拖欠他的多月工资不给,在他去讨要工资时,还遭到武志刚和他召集的打手疯狂殴打。
在殴打过程中,梁国栋认为他开着铲车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以从容逃离。
而打手周某和李某开着宝马车对他进行穷追不舍,不法侵害仍再继续。
如果两名打手追上和别停铲车,那梁国栋必然会受到两名打手殴打,梁国栋认为,他开着铲车对两人的车辆进行撞击就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使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梁国栋认为他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国栋在讨要拖欠的工资时,遭到武志刚等3人的殴打和追赶,梁国栋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驾驶铲车逃跑和自卫,具有一定的正当防卫性质。
不过,法院也认为,梁国栋在撞击宝马车后,宝马车已经失去威胁,周某和李某也不再对梁国栋构成威胁。
此时梁国栋开着铲车不断对宝马车和车内的人员反复碾压泄愤,其行为已经是防卫过当,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考虑到梁国栋的行为有正当防卫性质,而且积极悔罪认罪,还对被告人积极赔偿,依法酌情判决其有期徒刑9年。
不得不说,这又是一次欠薪导致的悲剧,当然,对于武志刚这些欠薪而且恶意伤人的包工头,法律也不会放过他们。
可惜的是梁国栋,一时冲动造成了两个家庭巨大的不幸,面对欠薪,最好还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