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女子病重,多次联系儿子,让儿子来看望自己,可儿子始终没有来,女子心寒,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留给了自己弟弟。女子去世后,弟弟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姐姐的遗产,可却遭到了外甥的拒绝,对方说舅舅不能证明遗嘱是自己母亲所写,可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来源:南通中院)
关瑜虚弱的躺在病床上,眼睛紧紧的盯着门口,她多么希望儿子小瞿能够来看看自己,母子二人哪怕说说话都好,可小瞿始终没有出现。
弟弟关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深知姐姐内心的苦楚,看着姐姐望眼欲穿的样子,满是心疼。
其实在姐姐住院之初,他就去找过前姐夫一家,把姐姐的情况告诉给了前姐夫和外甥小瞿,想让他们来看看姐姐。
可小瞿对母亲当年离开一事,心怀怨恨,耿耿于怀,说什么都不肯释怀。
关山多次无功而返,也只能安慰姐姐:“姐,你放宽心,兴许小瞿在赶回来的路上了,你一定要撑住。”
关瑜无力的点了点头,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
其实对于如今的局面,她早有预感,只是没有想到儿子会如此的狠心。
多年前,她和瞿俊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了儿子小瞿,可两人在生活中多有争吵,怎么都过不到一块。
2000年,她和瞿俊离婚,并净身出户,双方约定小瞿跟随父亲生活,关瑜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儿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直到儿子独立生活为止。
之后,关瑜去国外务工,母子之间很少联系。
2013年,关瑜回到南通,购买了一套房子居住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2016年9月,关瑜病重住院,她多次联系前夫和儿子小瞿,希望小瞿能够来探望自己,并且在自己去世后,帮自己料理后事。
可小瞿始终没有答应,也没有前来探望她。
关瑜感觉自己时日无多,想起自己住院以来,一直都是弟弟和母亲在照顾她。
在万般无赖之下,她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弟弟关山,同时要求弟弟为她养老送终。
2016年10月,关瑜病逝,关山为她处理了身后事。
自始至终,小瞿都没有出现。
关瑜去世后,关山并没有急着去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直到2023年10月,他要求依法继承姐姐的遗产,却遭到了小瞿的阻挠。
多次沟通无果后,关山将小瞿告上了法庭。
1、小瞿质疑遗嘱的真实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小瞿认为舅舅拿不出证据,证明遗嘱系自己母亲关瑜所写。
另外,这份遗嘱是母亲病危时所写,也有可能是母亲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或者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写的,并非出于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退一步讲,即使这份遗嘱是真实的,但是遗嘱中的财产部分,也应当扣减掉母亲这么多年,应当支付给自己的抚育费用。
父母离婚后,母亲很少联系自己,对自己并未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
2、关山主张遗嘱真实有效,不存在胁迫一说,应当按照遗嘱处理姐姐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关山主张当初姐姐关瑜在订立遗嘱时,有多位见证人在场见证,姐姐关瑜以及见证人都有在遗嘱中签名、捺印并签署日期,因此这份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对于小瞿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事情,小瞿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姐姐关瑜有拖欠费用,拖欠了多少,也没有明确的金额。
另外,小瞿如今都已经29岁,再来追索18周岁以前的抚养费显然超过了诉讼时效。
因此,关山认为姐姐留下的遗产应当归自己所有。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院认为:关瑜可以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给弟弟关山继承,并且双方约定了义务,关山必须为姐姐养老送终,这属于附义务的遗嘱继承。
关瑜留下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关山作为遗嘱指定继承人已经履行了遗嘱所附的义务。
因此,关山可依法继承关瑜的遗产。
另外,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但是关瑜去世时,小瞿已经年满21岁,并不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而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条件。
对于小瞿追讨的抚养费,法院查明当初关瑜和前夫离婚时,双方已经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因此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关瑜的遗产由弟弟关山继承。
小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2xxx63
什么都不想付出只想索取,哪有这么好的事
用户11xxx14
前夫教育丑化女方,歪曲事实诱导孩子,才有这样的结果。
感觉
29岁????脑子里全是浆糊吗?
用户16xxx39
自己的妈妈,都不愿意去见面,病重也不去看看,甚至不去料理身后事,那还有什么脸面去要遗产?
晨光渐逝
这种儿子白养了,父母离异是父母的事,至少女人还尽到抚养义务,生命到头来也没叫他出医药费,就是想至亲最后陪伴一下,做不到就算了,还恬不知耻要分什么遗产,希望他以后的子女也如此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