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女子和男友恋爱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方也表示会拿出不菲的彩礼以及买

天狼看法 2024-10-13 11:53:49

浙江温州,一女子和男友恋爱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方也表示会拿出不菲的彩礼以及买房,于是两人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关系,女子也顺利怀上了双胞胎,谁知,等女子妈妈再来商量的时候,男方却改口了。网友:这就是在刁难。

一年轻女子老家是贵州的,在浙江生活期间,认识了男友,两人如胶似漆的生活在了一起,并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男方也大方的提出订婚时会拿出不菲的彩礼和买一套房子。

欣喜之余,女子和男友就生活在了一起,结果不久之后,女方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随后,女子的母亲就先行一步,从贵州来到了浙江,见了亲家一面,并开始着手商量结婚的事情。

然而,男方家里却突然变卦了。彩礼不想给了,房子也不买了,这让女子和她的母亲感到无比震惊和失望。

男方家庭给出的理由是,等女子生了孩子,迁了户口,领了结婚证之后再给彩礼和考虑买房的事情。从男方家庭的角度来看,或许他们有着自己的顾虑。他们可能担心在支付了彩礼和购买了房子后,万一出现意外情况,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可是,毕竟女方的肚子已经慢慢变大,女子和母亲商量一番后,无奈进行了妥协,接受了男方家提出的条件。

其实,从法律角度分析,未婚先孕并不受法律的特别保护。彩礼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那么彩礼的返还问题可能会引发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双方曾谈好了彩礼,但由于男方家庭的变卦,使得彩礼的支付变得不确定。如果女子最终选择不与男方结婚,接下来面临的就是两个尚未出生的小生命的问题。

一般而言,双方对此均没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即如果女方做了手术不要孩子,那么,男方应当对于女方做手术而产生的费用,进行一定的补偿。

但是,女方已经接受男方一家提出的要求,即等孩子出生后,结婚迁移户口再支付彩礼。

如果等所有条件都实现了,男方又反悔拒绝支付彩礼呢?

其实,由于双方之前已经就此彩礼达成一致,那么一方违反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支付。

在性质上,这笔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性质,也就是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实际上,这笔钱就是公婆赠与小两口的。而不是单独赠与女方一个人的。

经过一番思考,女子和母亲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她们觉得,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即将到来的家庭,她们愿意做出让步。女子决定先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再按照男方家庭的要求去迁户口、领结婚证,期待着男方家庭能够履行他们的承诺。

女子将自己的这段经历发在了网上,很多人对女子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男方家庭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有人认为,男方家庭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他们不应该在女子怀孕后变卦,让女子陷入如此困境。也有人认为,女子在未婚先孕的情况下,应该更加谨慎地处理自己的感情和婚姻问题,不应该轻易妥协。

不过,未婚先孕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它不仅会给女性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压力,而且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家庭问题。在面对感情和婚姻问题时,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后果,避免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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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67

用户10xxx67

5
2024-10-15 08:59

你;;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3
2024-10-15 12:13

如果这男方家是个好的,不是应该听说有孩子了就着手订婚、登记吗?至于婚礼可以等孩子生了后再看情况举行。还要等孩子生下来再登记,是看男孩女孩吗?一步退、步步退,被捏的死死的,说白了就看不上姑娘,这女的是图钱吗?啍!嫁过去也别想过你有一个籽用,男方的妈精着呢。做她妈得气死,女儿还没订下就有了,就是恋爱脑。他俩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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