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男子在KTV包厢喝酒时,先是两次摸了朋友妻子的臀部。被制止后。男子又猥亵朋友的妹妹,妹妹反抗并打了男子一巴掌后,男子掐着其脖子,朋友见状上前制止并与其互殴。男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后,有两人被刑拘,但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可事后男子又拿着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报告,将朋友及其妻子、妹妹等4人还有KTV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但法院却这样判。
(来源: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晚上,男子沙某、康先生与妹妹康女士、妻子陈女士、孙先生等人共同受朋友杨先生邀请,到KTV为杨先生庆祝生日。
在喝酒唱歌期间,沙某酒后用手去摸康先生妻子陈女士的臀部,陈女士当场就怒斥了沙某。
可沙某被怒斥过后,却又再次用手去摸陈女士的臀部,康先生发现后当场以“这是我老婆、你不要乱来”出言制止沙某。被康先生制止后,沙某说“好!”之后,康先生没有再与其发生争执。
可众人喝酒唱歌至次日凌晨,康先生的妹妹康女士去卫生间路过沙某身旁时,沙某却又从侧后方突然搂抱康女士的腰,同时还摸其臀部、胸部。
康女士边骂边反抗,挣开后还打了沙某一耳光。
沙某被打后,恼羞成怒,用手掐康女士的脖颈。
康先生见状,上前将沙某推倒在沙发上并用一只手按住沙某,另一只手拿起酒瓶在茶几上砸烂,持砸烂的半截酒瓶质问沙某为何动手掐康女士。
旁人见状上前制止,并把康先生手持的半截酒瓶拿开,康先生没有立刻放开沙某,并打了沙某两拳。沙某一边骂康先生、一边挣扎。
紧接着,其他在场人员上前将康先生拉开。
沙某脱身后,立即拿起桌面上的啤酒瓶砸向康先生,康先生被打后,还手并也用酒瓶砸向沙某。
事后双方互砸啤酒瓶,在一边打牌并被摔碎的啤酒瓶玻璃溅到的孙先生,马上过来询问康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得知沙某的所作所为后,孙先生也非常生气,并也殴打了沙某。
杨先生找人将双方送医院治疗后,沙某妻子杨某次日报警。民警介入调查后,因沙某身体损伤被鉴定为构成重伤二级,对此刑事立案调查。
但公安机关最终仅将孙先生、康先生刑拘。
检察院介入调查后,以正当防卫为由,不对孙先生、康先生批捕。被刑拘8天后,二人被取保。
可事后沙某又拿着被鉴定构成10级伤残的鉴定报告,将孙先生、康先生、康女士、陈女士以及KTV告上法庭,索赔共计18万元。
康先生等4人均认为,其是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KTV认为,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给出以下意见:
第一,关于是否正当防卫。
民法典第181条第1款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沙某酒后两次猥亵陈女士时,先后被陈女士夫妻制止,双方未发生冲突,表明陈女士夫妻已有极大程度的包容。
其次,康女士挣开后打沙某一耳光,系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正当防卫措施。
沙某被打后掐住其脖子,表明不法侵害仍在继续,康先生此时将沙某推倒在沙发上并按住沙某,与其撕打的行为系为保护康女士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措施。
双方被劝停时表明不法侵害行为有暂停。但沙某站起来又拿起酒瓶砸向康先生系发生了新的侵害,故康先生再次拿起酒瓶反击,仍属正当防卫。
再次,沙某的妻子在公安询问笔录陈述称,陈女士也打了沙某两拳,但这属于孤证。
即便属实也是发生在康女士被掐住脖子后,康先生与沙某互打期间,也属于正当防卫。
最后,孙先生是在沙某与康先生被劝停后,听说康女士与嫂子都被沙某猥亵后,加之其被酒瓶砸到后背临时心生“厌恨”拿起酒瓶砸向沙某的。
此时已没有防卫的紧迫性及必要性,故孙先生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
据此,法院认定,康先生等3人均是防卫行为,属于正当之举,但孙先生并非正当防卫。
第二,关于防卫行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
康先生因妹妹被实施不法侵害,将沙某推倒按在沙发上时仅打了其两拳,但旁人将二人拉开时,沙某顺手又拿起酒瓶砸康先生的头,康先生被砸后拿起酒瓶砸向沙某,康先生与妹妹当时面临的侵害行为具有突然性、暴力性和现实紧迫性。
结合双方的力量对比及防卫一方的急迫情景、紧张心理等情况,康先生的防卫行为未超出必要的限度。
第三,关于孙先生是否要赔偿沙某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沙某主张孙先生承担赔偿责任,但未能举证证明其伤情系孙先生造成的,故应承担后果。
第四,关于KTV是否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娱乐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沙某诉称KTV未报警、未及时将其送医。
但事发在包间内,包间内未安装摄像头。事发时双方没有任何人向KTV进行过求助,KTV知晓该事件是次日公安机关找到负责人时,故沙某要求KTV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明显超过合理限度。
综上,法院驳回沙某诉求。
幸运之星
打死色狼活该!打色狼全部有功!
forever 回复 10-16 07:28
有心无胆可以叫色狼,都有所行动了就叫流氓了。
用户51xxx99 回复 10-16 19:25
不只是色狼,还是强姦未遂犯罪嫌疑人
科研所的粉丝
那么就奇怪了,沙某性骚扰两个女士,因反抗更是被掐脖子……沙某一点罪都没???
栅栏 回复 10-15 16:45
另案处理
微妙玄通 回复 10-16 12:10
所以,奇怪的事就这么奇怪[哭笑不得]
国强民才安
这种人渣,竟然还有朋友?
用户21xxx03 回复 10-16 00:23
朋友的朋友,注意审题
牵着纲子去打猎 回复 用户21xxx03 10-20 12:26
你又乱咬[得瑟]
用户10xxx86
这个判决还是比较合理的!
用户14xxx23 回复 10-15 12:46
可以另外立案猥亵妇女
坐等大饼 回复 10-15 12:44
这个不需告,只需报警,而女的也报警了。
提拉米苏
这什么朋友啊[捂脸哭]连你的老婆都不放过,当时应该马上翻脸走人,后面妹妹也不至于又挨那个
ZQH 回复 10-16 17:14
还别说,不管自己朋友还是朋友的朋友,就有这样的人,马尿一下肚就不是个人,看见女的都当是小姐,特别讨人嫌,酒醒了又正常了
cq 回复 10-19 06:26
我也是这么想的,毕竟是酒场,有时候情绪难以控制。
西部边疆
与禽兽作朋友,不值。
自在
应判沙某性骚扰罪成立
用户80xxx45 回复 10-15 14:30
那是另外的案子。
一蓑烟雨任平生
交的什么朋友,戴眼镜了吗?
弹古典吉他的周周
这事应没完,沙某在KTV包房两次当众猥亵2名女性且不听劝阻,涉强制猥亵和寻衅滋事罪,具加重情节,应判10年以上,且应赔偿受害女性每人10万元以上精神赔偿!且这件案件不应是受害人自诉而起诉,而应由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起公诉!
木其石马
法不能容忍不法
稻草人
这是哪门子的朋友?这种人玷污了朋友这个词。
木头
这才是符合民众道德准则的判决
郑锅锅
这个沙某为什么不刑拘?难道受伤就不用刑拘?
无量寿佛
好法官越来越多,点赞[点赞][点赞]
月球用户66XXXX658
孙先生应该是见义勇为,可以奖金
未来不是梦
就不应该带自己老婆妹妹去
mis_王 回复 10-16 12:49
怎么的,要带人家老婆,人家妹妹去才正常么
用户15xxx65
孙某应该定是见义勇为吧
我的座驾是蜗牛
估计也是酒肉朋友的过!
爱我中华
这种还是朋友?简直就是垃圾。
江流_
什么人带老婆妹妹去KTV?
快快快 回复 10-16 01:59
人家去唱歌,怎么了。
爱我河山 回复 10-18 08:49
那是正当营业的KTV,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沙流氓却当别人是色情场所,连同一桌的友人女子都当别人是陪酒女。
锋尚
这种人也配有朋友
随风
喝酒闹事,应该罪加一等,什么时候喝酒也不能成为免罪或减罪的理由。
用户18xxx13
这才是真法官,不是伪法官
神仙
不是人的东西打死都不亏还有脸告状,真是无耻之极!
Tigervista
检察院终于干了件好事
天野银次
唐山的那么严重才轻伤二级,这就重伤二级起码得缺胳膊少腿吧
晨光渐逝
一丘之貉,不知道对方什么人品?还一起吃喝玩乐!喝几杯马尿就乱来,打吧!都欠打!还有这组织者,一个破生日搞的像娶妻生子那么重干嘛!交友不用看人品的?
冲锋陷阵
法官:要不是劳资穿着这身警服,我都想上去揍你
戏如人生
打残色狼都是活该
迷途
那样还不早走,跟那种人坐一起,还玩那么久!
雨点
被正当防卫的人打的伤要由不具有正当防卫的人赔偿?他打的伤在哪?但沙某打碎的酒瓶碎伤到他,他反击只是防卫过当。
用户14xxx06
人渣,朋友妻不可欺!打死活该!
走由
就这德行,组局的没点数?
立 长
怎么交这样的朋友?
用户48xxx90
沙某应被枪毙,人渣还留着干嘛?!
飞花浪子
判的正确。
天授四十米大刀
这种货不把他刑拘了?
聪乐睿
这种朋友哪里找的?
炊事班班长老王
狐朋狗友
青颈湿婆09
这个案子总算给云南司法挣回一点脸面。
4986858
别侮辱了友和人两个字
用户18xxx82
这都是什么人,什么朋友,能聚到一块
放长线钓大鱼
能跟这种垃圾交朋友得多瞎啊!
非正常人研究中心强邀嘉宾
这判决没问题 妥妥的
打坏公司
这不是性骚扰?
人世浮沉繁华落幕
这还用词叫朋友。 这是朋友干的事?
小天使
唉,讲真句,劝人还是不少去卡拉ok之类的地,特别是有家庭的,很多时我三更半夜经过某ktv门口是总看到有些人是饮了二杯马尿在街上又打又闹。直接当地球都是他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家人买些好食的在家慢慢享用不好吗?
用户71xxx18
什么东西会认识这种垃圾!活该!
用户84xxx04
继续编
HC949
什么朋友?
清风徐来
是不是应该起诉他非礼。这真是好朋友
爱无悔
这种是朋友吗[裂开]
懂王008
可以告沙某猥亵罪,故意伤害罪,赔偿两人精神损失
三生石旁叹三生
这朋友交得好。。。嘻嘻
比黎吧啦
黑吃黑,狗咬狗,怎么判都行
候鸟
这是头狼
阿蜻
谁叫来的这人渣,应该有责任吧?
海上明月
有这种垃圾在场还不赶紧回家去?
老汤
应该起身就走了。还留在那
大山
他朋友挺傻的[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爱你一万年
这种人渣打死都没罪
想你
酒壮怂人胆
用户53xxx51
法官给力,这个沙沙洋洋得意
锋行天下
打死活该
用户10xxx64
好法官好律师好法院[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55
看你交的都是什么朋友?
象山的风
什么狐朋狗友
落单的候鸟
兔子都不吃窝边草。。。
洁净的空气
朋友?
正直的人
男人在场的情况下动人家老婆妹妹,色胆包天。歌厅那种地方女的应该少去。
东方
这个法官够格,必须正当防卫,
路飞
孙先生应该是见义勇为[100]
历史主动赢家
孙先生属于见义勇为
黑夜启始
可以拿着这个判决起诉性骚扰,因为口供已经有了佐证
老肖-木匠
交得啥“朋友”
用户10xxx62
叫得上名字就是朋友?
快乐的家伙
打这个畜牲的要给奖励。不过这次总算做件人事,没有判人家互殴。
说好不见面
真是狐朋狗友!
基督山伯爵
这也能是朋友?
肉食兔
咦,沙某是回族,我一直认为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有敬畏之心,这人怎么不怕呢,不怕主对他的惩罚吗?
锋。
谁瞎眼会交这种人渣朋友。
至愚斋
这种人渣为什么不打死呢?
用户17xxx12
刑事啊附带民事刑事都没民事还能起诉
掠影
物以类聚,你能交上这样的朋友也不是啥好鸟。
磊磊
无罪!!!
轻帆素月
能这样判才怪呢。分开后,他砸你的头,你应该跑啊。没有证据表明你在尽力避免冲突
用户13xxx19
打的轻了
清澈阳光
康某可以起诉沙某要求民事赔偿
用户17xxx95
这一家子也不是好料。
觉醒
这个畜牲还有脸告别人,连朋友妻子都不放过,这种畜牲应该早点把他给阉了,不然以后还会去别人!!!
你的想法决定你人生的命运
这样的垃圾人最好打死。[点赞]
有你不遗憾
这种人渣活该被揍残!连朋友妻子、妹妹都想占便宜。不过,打人者和被打者是如何走到一起还能喝酒的?
用户10xxx86
这个法官脑壳是清醒的、公平、公正、公开!
心语
什么胡朋狗友啊
舒服
可以当经典案例昭告天下
用户10xxx08
什么朋友
山人
没饭吃了吗 和这种一起吃饭
用户84xxx63
这是什么垃圾“朋友 ” 真是侮辱朋友这个词了。。。
用户48xxx90
孙某应改为见义勇为!
ndy
抛开事实不说,女的就没有责任吗?
用户10xxx26 回复 10-15 17:10
为什么要抛开事实,你是患脑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