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向女友献殷勤,给了女友70万现金让女友买套房子,女友兴奋至极,决定先把钱存进银行,来到银行后却发现,这些竟然全都是练功券,女友觉得男友被骗了,于是赶紧报了警。
李先生和林女士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他们相识于一场偶然的聚会,两人相识相知后,感情迅速升温,他们一起看电影、一起漫步在街头巷尾,享受着爱情的甜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开始考虑未来的生活,李先生深知林女士一直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一个温暖的港湾。于是,他决定给林女士一个惊喜。
一天,李先生神秘兮兮地把林女士约了出来,当林女士来到约定的地点时,李先生从车里拿出了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林女士好奇地看着行李箱,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李先生微笑着打开行李箱,里面满满的都是一沓沓的现金。
林女士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先生深情地看着林女士,说:“悦悦,这是 70 万现金,我想让你用这些钱去买一套房子,我们一起打造一个属于我们的家。”林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紧紧地抱住李先生,心中充满了感动和幸福。
林女士兴奋至极,她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梦境之中。她小心翼翼地把行李箱合上,决定先把这笔钱存到银行,等找到合适的房子再进行购买。于是,她带着行李箱来到了附近的一家银行。
林女士走到柜台前,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把一沓沓的现金递给柜员。柜员接过现金,开始进行清点。然而,随着清点的进行,柜员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奇怪。林女士察觉到了柜员的异样,心中涌起一股不安的感觉。
柜员抬起头,看着林女士,严肃地说:“女士,这不是现金,而是练功券。”林女士顿时愣住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急忙拿起一沓“现金”仔细查看,果然,这些所谓的“现金”竟然是练功券。林女士的大脑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的第一反应是李先生被骗了,于是她赶紧来到了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询问了林女士事情的经过。林女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察,她的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担忧。警察安慰林女士不要着急,他们会尽快查明真相。随后,警察找到了李先生。
当李先生看到警察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神色。警察询问李先生关于那 70 万“现金”的事情,李先生无奈地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给林女士的不是 70 万现金,而是 70 万练功券。
原来,李先生只是想给女友献一下殷勤,装作自己很有钱的样子,于是想出了这个办法,想用练功券来当做现金给林女士,毕竟这个时候她也不会去买房子。
随后,民警对李先生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虽然李先生的行为是出于对女友的爱意,但这样做却并不合适。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先生的行为算是诈骗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这个故事中,李先生用练功券冒充现金,给林女士造成了错误的认识,使林女士误以为自己得到了 70 万现金。实际上,林女士并没有金钱上的损失,因此,是无法构成诈骗的。
当然,由于李先生使用的练功券,而不是假币,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练功券不是真正的人民币,也不涉及假币,虽然它的外观与人民币非常相似,但是却不会对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因此也不属于使用假币罪。
当然,如果李先生给了林女士70万练功券,让林女士误以为这是真钞,从而自愿献身的,那么,此时虽然林女士又被对方欺骗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也不构成QJ罪。
最后,这个事情提醒我们,在处理感情问题时,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爱情是美好的,但我们不能因为爱情而失去理智,做出违法的事情。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