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60岁老伯,领了7000多元养老金之后,去银行办理缴费业务。没想到,柜员发现其中一张100元是假币,并当场就把假币给没收了!老伯一下子火冒三丈,一口咬定,钱是从银行取出来的。老伯深感委屈,觉得银行是故意诬陷自己,于是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老伯要求银行赔偿精神损失费90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信息来源:中山中院) 60岁的老伯刘刚;今年刚退休,突然间闲了下来,他还真有些难以适应。 刘刚之前在体制内担任一个小领导职务,没退休的时候家里宾客盈门,热闹非凡。 退休后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这让他深深感受到人走茶凉的滋味。 遛了几天狗,感觉无聊的他,计划好把养老金取出来,出去到处游玩一番。于是,去银行取了7000多元。 3 个月后,刘刚有一些费用需要去银行网点缴纳,随手拿了1000多元来到银行。 没想到,当银行柜员使用点钞机点刘刚递过来的钞票时,突然传来滴滴的声音,柜员拿起一张百元大钞,对刘刚说:“大爷,您这张纸币不太对呀!” 刘刚问道:“怎么不对了?” “这是一张假钞啊!依照规定,这张假钞我们得没收!”柜员解释说。 刘刚顿时火冒三丈,大声质问:“什么假的?就算是假的,那也是从你们银行取的,你们银行得负责,凭啥没收?” 柜员有些不太高兴了,不管在哪个银行发现假钱,都是要没收的。 尽管柜员已经耐心解释,可刘刚不买账,大声嚷嚷着:“你们不说清楚,给了我假钱,现在还要没收,绝对不行!” 就这样,刘刚和柜员争执起来,银行无奈,立即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马上询问刘刚:“老爷子,您说这张假币是在这家银行取的,您有证据吗?” 刘刚当场拿出之前在银行取7000多元的取款凭条,可这张凭条只能证明刘刚在银行取了7000多元,却无法证明这100元是从银行取的。 最后,民警则认为银行没收100元假币没有问题,可刘刚不服气,也不愿意在银行收缴假币的回执上签字。 回到家后,刘刚心里越想越生气,老腰也越来越疼,去医院一检查,发现腰椎出了毛病,本来腰就有点小状况,在银行站了那么久,腰病又加重了。 刘刚觉得在银行跟柜员争吵,才导致腰病发作和住院,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87186元。 那么,刘刚状告银行能胜诉吗? 1、100元假币银行到底可不可以没收呢? 制造假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刘刚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不过,不管刘刚这张假币是怎么来的,都应当上缴或者没收。 根据《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发现假币的,应当予以收缴。 也就是说,银行柜员处理这张假币的过程,不存在程序上的差错,也没有违法的行为。 2、刘刚声称100元假币是从银行取的,银行应当负责,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虽然,刘刚一口咬定100元假币是他3个月前从银行取的,但他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这张假币来自银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所以,刘刚这个主张是不会得到民警和法院的认可。 3、刘刚认为是银行导致他腰病复发,要求精神赔偿,这种主张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刘刚主张精神赔偿,就得证明他在假币收缴过程中受到了损害。注意,这里说的是精神损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刚的腰部疾病源于自身的基础病,没有证据表明和收缴假币有关。 同时,银行提供的视频证据显示,双方争执期间,柜员十分克制,没有对刘刚在语言和身体上造成伤害。 最终,经法院判决,驳回刘刚诉讼请求。 对此,大家有哪些不同看法呢?
广州,一60岁老伯,领了7000多元养老金之后,去银行办理缴费业务。没想到,柜员
博仑有意思
2024-10-27 02:09:07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