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的七叔载涛有1妻3妾,1950年《婚姻法》要求夫妻为一夫一妻制,载涛为难坏了。后来,他想到一个办法,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妥善安置了其他妾室。 如果您喜欢我们的内容,麻烦顺手点击一下右上角的「关注」,方便日后随时参与讨论、分享观点,感谢您的支持呀! 说起载涛,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末代皇帝溥仪的七叔”,清朝宗室。可要细说他的人生,和老百姓相比,那真是拐了好几个弯。1887年,他生在北京醇亲王府,是醇亲王奕譞的儿子、光绪皇帝的异母弟弟,从小锦衣玉食,身边是仆从,是轿夫,是马车。京师的紫禁城和王府,载涛都能自由进出。别说坐黄包车,就是脚踩泥地,他小时候连见都没见过。 到了青年时代,清廷衰败,载涛却赶上了新学潮。他还真不光在家“养花养鸟”,20岁时还远赴法国学马术,进了索米骑兵学校,回国后当了禁卫军大臣。辛亥革命一声炮响,满门贵胄一夜成了“平头百姓”。清室优待条件维持了几年,等到1924年溥仪被赶出宫,皇族们也就断了经济来源。载涛带着家人变卖家产,后来干脆搬出原来的大府邸,买了北京山老胡同的宅子,再也没有过去的辉煌。 但在私人生活上,载涛依然延续着“前朝”的规矩。他有一位正妻姜婉贞,三位妾室,分别是周梦云、金孝兰和王乃文。这种“多妻多妾”的生活,在清末民初的王府、达官贵人中,并不稀奇。哪怕到了民国年间,北京城的旧风气还在,四合院里养几个妾是常有的事,反倒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解放以后,这一切彻底变了。1950年新中国颁布《婚姻法》,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一切纳妾、多配都属于违法。对老百姓来说,这是好事,对无数像载涛这样的前朝遗老来说,却是“天大的难题”。几十年一家人,突然间只能有一个合法妻子,其他妾室怎么安顿?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家不安稳,还可能影响政治声誉、甚至犯了新法。 1950年,《婚姻法》在全国推行,家家户户都开始“登记结婚”。对很多普通人家,这事就是个程序,可对载涛这样的“老北京”却是绞尽脑汁的头疼事。 载涛这一大家子,当时是住在山老胡同。四位太太,孩子辈里头有的都成家了,有的还在身边。一天,街道干部上门动员:“载先生,新婚姻法规定是一夫一妻制,您得选定一位做合法夫妻,其他要解除关系。”老干部说得客气,但话里话外,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载涛是老派人物,心里清楚这是国家大事,不能拿家事开玩笑。可一想到几十年同吃同住的这些女人,年轻时陪他风光,老来一起熬过最难的年月,如今要突然分个“你留你走”,这不是伤人心么?更何况,这几位太太中,有正室,有妾,有的是原配,有的是后来进门的。大家早已相依为命,彼此有怨有恨,也有情分。 载涛心里清楚,谁留谁走,这不是“翻牌子”的小事。他最担心的,是选了一个,剩下几个怎么办?感情上过不去,生活上也没着落。再说,要是被人说成是“欺负女人、甩包袱”,就坏了名声。那些年载涛已经变卖家产、靠变旧货、写字画马、偶尔摆摊为生,不比当年呼风唤雨,手头也不宽裕。 载涛琢磨了好多天,和家里人商量,最后决定亲自跟每个太太谈一次。谁都不想伤害,但法律不能不遵守。那年头,家里人早习惯了“以和为贵”,但一遇到这种大事,还是唉声叹气,不舍得分离。最难的是那三位妾室,大家伙相伴一辈子,突然“身份”就没了,谁都觉得委屈。 载涛想来想去,终于想出个办法,这法子说难不难,说容易也真不容易。 他决定按国家政策,和正妻姜婉贞登记为合法夫妻。剩下三位妾室,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可载涛没有“撵”谁出家门。他想得很明白:感情和法律是两码事,人不能无情无义。 家里三位妾室,也都是苦命人,有的年轻时就是府里的丫鬟,后因各种原因才进门做妾。几十年同甘共苦,这时候要是随便“一纸休书”打发走,实在于心不忍。 于是,他一方面按照规定去登记,另一方面,主动给妾室们留足生活费用,妥善安排住处,还公开承诺,只要愿意,依然可以住在家里,和大伙一起过日子。只不过名分上,按国家法律,各自为“自由身”,不再是“妻妾关系”。 载涛不止一次对人说过:“她们是家人,不是‘外人’,政策是政策,做人也得讲良心。”三位妾室各有各的性格,有的觉得伤心,但也明白时势难违,有的索性搬去亲戚家住,有的依旧留在载家,名义上是“亲戚”,其实生活一如既往。 这事在北京城不算个案,但载涛的做法还是被邻里议论,说他算有良心。最重要的是,家里没闹大矛盾,几位太太虽有怨气,最终也都体谅。后来,王乃文甚至在回忆录里写,“七爷当年那样处理,是尽了人情,也合了国法。” 而且,载涛对待前朝的名分也格外谨慎。新中国成立后,他不再用“贝勒爷”“王爷”身份自居,而是以普通公民、政协委员、顾问的身份出现。 1950年代后,载涛生活过得并不宽裕,有时候亲自下厨,有时候自己摆摊卖旧货。
晚清时期,婉容把太监孙耀庭叫进闺房,命令他伺候自己冲澡。谁知,当她解开衣衫,孙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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