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解释不清了!北京,男子把房子租给了一名女子,对方倒是没有拖欠房租,一交就交了一年的,可后面男子无论怎么联系租客,对方都没有回应,男子担心对方出现意外,就开锁进来租客房间,结果女子发现后不答应了,报警无果后,甚至还把警方告上法庭 单先生把房子租给一位女租客白某,月租4200,白某一次性交了一年房租。钱到位、人也没闹事,本来是标准的省心租客 问题出在后面,单先生突然怎么都联系不上人。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敲门没反应,一拖就是三个月。中介也去看过,物业也配合过,门就是不开 单先生心里越来越慌:人在屋里会不会出事?他又联系了物业和开锁师傅。开门前他还特意报了警,全程录像,轻手轻脚,没碰乱屋里东西。进去一看,人不在,一切正常,他松了口气就走了 谁知当晚租客白女士回来,感觉床头箱子好像动过。调了监控才发现,房东带人进来过。她一下子恼了,认为这是非法侵入她的住处,果断报警 警察来了,两边一问,事情才清晰起来。原来早在六月,单先生曾发微信说想检查水管漏水,白女士当时就拒绝了,还特意问过邻居和物业,都说没漏水。她觉得房东只是找借口想进屋,后来就再没回复过他。至于房租,她早就付满了一年,并不拖欠 警方了解情况后,认为单先生的情节比较轻,没有追究单先生的责任。但白女士不服,不仅坚持控告房东,甚至把警方也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定房东单某确实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法律上他越界了,这是明确的。但同时,法院也考虑到一个现实,警方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处罚。法院觉得警方没有明显滥用职权,所以尊重了警方的判断,最终驳回了租客白某的上诉 有网友认为:如果租客长时间不回复房主,房主当然有权利去查看房屋 也有网友表示:房东完全可以报警,让警方联系租客,直接开门确实不妥 其实我觉得,这事真正让人共鸣的点,不在谁对谁错,而在一个很多人都忽略的事实。房子出租出去,在法律和现实里,它就不再是房东随时能进的空间了。哪怕房租一次性交清,哪怕房东出于好心,只要不是明确的紧急情况,比如漏水、火灾、危及他人安全,房东都很难有正当理由直接进屋 反过来看,租客长期不回应,其实也在制造风险。不是道德问题,是现实问题。一旦真出了事,邻居、物业、房东都会被卷进去。完全切断沟通,看似是保护隐私,实则容易把小事拖成大事 这起纠纷给普通租客和房东都提了个醒。房东要明白边界,别把担心当通行证。租客也要意识到,沉默本身有成本,尤其是在共同生活的环境里。租房不是你消失我硬闯,而是双方都需要留下一个能说话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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