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通报!遵义查处两起养犬违规违法行为

养犬守规矩,文明伴同行为持续规范辖区城市养犬秩序整治不文明养犬乱象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近日,遵义公安在日常巡查走访中查处

养犬守规矩,文明伴同行

为持续规范辖区城市养犬秩序

整治不文明养犬乱象

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近日,遵义公安在日常巡查走访中

查处两起养犬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不同违规情形依法作出处置

以真实案例敲响文明养犬警钟

引导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相关规定

案例一

违规饲养烈性犬

男子被依法行政警告

2026年5月12日,辖区民警开展日常走访巡查工作,在沙河小区一市场周边排查时,发现居民余某在家中私自饲养一只马里努阿犬。经核查,马里努阿犬属于明确规定的烈性犬品种,严禁在城市居民区饲养。

发现问题后,民警第一时间通知余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面对民警的核查,余某对自己明知马里努阿犬为烈性犬,仍违规在家中饲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遛犬不牵绳违规

当事人及时整改免予处罚

同日,民警在红花岗区中华北路巡查时,发现市民樊某户外遛犬未采取任何束缚措施。经查,樊某所遛犬只为西施犬串串,不属于烈性犬范畴,但当事人全程未佩戴犬链、未对犬只进行有效管控,属于典型的不文明养犬违规行为。

民警当场对樊某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并现场普及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樊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完成整改,且此次违规行为未造成伤人、扰民等任何危害后果。

依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主动整改、无危害后果的情节,公安机关依法对樊某不予行政处罚,通过口头教育的方式督促其严守养犬规范。

普法小贴士

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犬只;市民外出遛犬时,必须为犬只佩戴犬链,做好牵引管控,避免犬只随意跑动、扰民伤人。

对于违规饲养烈性犬、遛犬不牵绳、犬只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于情节轻微、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于拒不整改、多次违规、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温馨提醒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每位养犬市民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自觉学习、遵守城市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饲养禁养犬只,外出遛狗必牵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做好犬只日常管控。

下一步,遵义公安将持续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巡查排查各类养犬违规行为,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共建文明美好家园。

来源:红花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