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6日,财政部发布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该办法的实施期限与重点支持范围作出调整。
据介绍,此次修改将原办法中“实施期限至2025年”调整为“实施期限至2030年”。
并明确了五项重点支持范围:(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2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6年;(二)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4—2026年;(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政策已于2025年底结束,清算期到2027年;(四)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6—2028年;(五)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通知同时规定,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程序开展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