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口某小区的业主莫某因不满小区的物业服务,自2022年起连续三年拒交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累计欠费达1.9万余元。
他认为小区存在健身器材锈蚀、电梯故障、消防设施不合格、垃圾清理不及时等诸多服务问题,更何况自家房屋两次发生楼上漏水,造成6200元的维修损失,因此拒不缴费并反诉要求物业赔偿。
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莫某需全额补缴所有的欠费,但是无需承担违约金。
同时驳回其赔偿的反诉请求,认定漏水损失属于侵权纠纷,需另行向楼上业主或开发商追责,不能以此抵扣物业费。
海口这起物业费纠纷的案子,可以说是特别接地气,也特别贴近普通人生活的典型判例。
几乎每个小区,都有业主吐槽物业不作为、服务敷衍,也常有业主觉得服务不好就干脆拒交物业费,很多人一直默认“服务差就可以不交钱”。
当然,大家遇到物业服务瑕疵、小区环境变差、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心里也觉得很憋屈,认为自己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到良好的服务,就赌气选择拒交物业费。
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方法并不合规。
因为物业服务是整体性、公共性的服务,覆盖了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
哪怕局部服务有些短板,也不代表物业完全失职。
个人以服务瑕疵为由拒交费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自己陷入违约被动局面,得不偿失。
而法院也没有偏袒物业,既判定业主补缴费用,又驳回了高额的违约金,充分说明司法很公正、很人性化。
物业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设施维护不及时的问题,这也是业主拒交费用的核心原因。
作为物业公司,不能只收费不干事、躺平服务。
而且服务有瑕疵、履职不到位,也就没有资格索要什么违约金,必须正视自身服务短板,主动整改提升服务质量。
换个角度思考,这案件的判决也理清了大众的认知盲区,比如遇到房屋漏水、房屋受损,很多人第一时间就去找物业追责。
但实际上,楼上漏水属于邻里侵权或开发商质量问题,和物业服务没有直接关系,因为物业只负责协调处理,不承担赔偿责任。
说到底,物业和业主本是互利共生的关系,不是对立矛盾体。
业主缴费是为了小区正常运转,物业服务是为了业主居住舒心。
有理有据维权、依规守法缴费,才是正确的相处方式。
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 法院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