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40多岁独居大姐凌晨熟睡突感身体异样,醒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床单上有不明液体,事后铁证如山的DNA结果摆在眼前,可警方最终的判定,却让全网网友彻底懵了:当事人无犯罪事实!网友热议:这到底是默许纵容,还是另有隐情?
当事人叫汪羽,40多岁,离异独居十多年了。今年1月她到一家窗帘布艺店挑窗帘,加了老板蒲某的微信。窗帘装好后,蒲某三天两头给她发消息。
聊天记录显示,蒲某大晚上发“过来看看你哈”,汪羽回“白天嘛,我瞌睡来了,一点熬不起夜”。蒲某又说“来你家吃饭”,汪羽说不在家,蒲某直接说“去你家做面条吃”。
蒲某还说“今晚没去处了,和媳妇吵架了,来你家”,汪羽回“你白天有空倒是可以过来”。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汪羽一直在婉拒。
3月6日晚上,蒲某又来了。当晚7点多他说“来找你哈”,汪羽说“不在家,在美容院”。晚上9点左右蒲某说自己喝了酒想骑车过来陪她喝点,汪羽说“如果醉了就改天,怕骑车不安全”。
结果晚上9点41分,蒲某发微信说“到楼下了”。汪羽回忆说,之前蒲某免费帮她修过厨房洗菜盆,感觉欠了人情,出于礼貌就让他上了楼。
蒲某进屋后要喝酒,汪羽拿出自己泡的枸杞酒,两人在客厅喝了起来。汪羽平时不喝酒,喝了十来分钟就头晕了,想休息让他走,蒲某不走。
汪羽多了个心眼,悄悄录了音。那段3分21秒的录音里,她多次叫蒲某回去睡,蒲某说“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汪羽说叫出租车送他,也被拒绝。
后来汪羽没办法,说让蒲某睡大床她自己睡沙发,蒲某说“你睡哪里我睡哪里”。最后蒲某答应睡客厅沙发,汪羽才进卧室和衣而睡——房间门锁是坏的,没法反锁。
凌晨12点半左右,汪羽醒了想上厕所,发现蒲某不见了。她感觉下身不舒服,用手一摸发现有异样,顿时蒙了。
她马上告诉昆明的一个朋友,对方建议立即报警。汪羽打了110,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调查取证。随后她被带到县医院做生物检测,抽血查酒精含量。
3月24日,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汪羽下体擦拭物、内裤裆部内侧、胸部擦拭物等多处物证检出的人体DNA,和蒲某血样在23个基因座上基因型完全相同。知名法医胡志强看了鉴定意见书后明确表示,两人确实发生过性关系。
铁证如山了吧?4月7日,县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无犯罪事实”。汪羽不服,申请复议。5月5日,县公安局维持原决定。
她又向昭通市公安局申请复核。6月11日,市公安局也维持了。县里、市里两级公安,全部认定没有犯罪事实。
汪羽彻底懵了。DNA铁证摆在那儿,聊天记录、录音都在,怎么就成“无犯罪事实”了?记者联系到蒲某,接电话的是他妻子。
对方说:“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的,在某种关系上达不到她的目的,如果她证据确凿,那就报案吧,自有公道的”。她还说丈夫上门安装窗帘、维修洗菜盆都是正常生意往来。
汪羽自2016年起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长期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前已停止服药逾一年,这次事件后她的重度抑郁症复发,多次就医。但公安机关没有给她做精神状态鉴定。
目前汪羽已经向当地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法律认定性犯罪的核心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汪羽从蒲某进门到喝完酒,一直在拒绝——聊天记录里拒绝、录音里拒绝、凌晨报警也是在拒绝。
可警方给出的结论偏偏是“无犯罪事实”。DNA对上了、录音录上了、报警也报了,这还能叫“无犯罪事实”?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人说汪羽不该让蒲某进门,深夜让男人上楼风险太大。但更多人想问的是: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出于礼貌让熟人进门喝杯酒,就等于同意发生关系?这事后续怎么走,还得看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