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杭州,两名女大学生合租时,嫌弃窗帘旧脏便随手扔掉了,随后又自费300元换了副新的。本以为是替房东“旧房翻新”,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房东知道后直接勃然大怒,称旧窗帘是名贵真丝,张口索赔1.2万元,最终俩人瞬间傻了眼。
说白了,这就是房东看两个刚出校门的小姑娘好欺负,拿一张没公章的旧存根想讹人,真丝窗帘能放任它发霉发黑积灰十几年不洗不保养?我看纯粹是借机碰瓷。
你想想那个画面,杭州老小区的两居室,窗帘往那一挂就是十几年,边角脱线、布料泛黄发硬,凑近了还有股陈年霉味,俩女大学生有洁癖,洗了几水根本洗不掉,觉得这玩意儿跟破抹布没区别,索性自掏三百块网购了遮光帘换上,旧的直接卷巴卷巴扔进垃圾桶。
她们心里琢磨的是,我花钱帮你把屋子拾掇漂亮了,退租时你不得夸一句懂事?结果退租验房,房东扫一眼窗户脸就黑了,掏出手机翻出张泛黄的定制存根,说那是当年结婚时花一万五定做的真丝,现在打八折赔一万二,不然六千押金别想要。
我反正是看乐了,但凡那窗帘真是名贵真丝,主人舍得让它糟践成洗不干净的破烂挂十几年?真丝娇贵到见光怕晒、沾灰得小心养护,当婚嫁纪念物的人早送干洗店保养去了,哪至于积满霉斑发硬到一拽掉渣。
房东这套说辞在我感觉就是强盗逻辑,拿一张啥也证明不了的破存根,张嘴要一万二,看准了两个小姑娘刚步入社会不懂法、不敢闹,想顺手敲一笔,人家没跟你要三百块新窗帘的补贴就算厚道了,倒反被扣押金威胁赔天价,这心眼脏得比那旧窗帘还让人膈应。
当然话说回来,两个小姑娘也不是完全没毛病。出租屋再像自己家,东西所有权归房东,再破再旧的窗帘也属于他人私有财产,没打招呼就扔属擅自处置,从法律上确实有过错,但错归错,绝不等于该赔一万二。
按《民法典》的精神,财产损失要按灭失时的市场残值算,不是按十几年前的发票金额算,何况房东连正式发票和真丝鉴定都拿不出来,光靠一张存根就想让法院认一万五的原值,根本站不住脚。
听说法院最后的判决还挺解气,女生因擅自丢弃旧物赔了二百块折价款,房东扣下的六千押金全额退还,二百块,差不多就是一副普通旧布帘的残余价值,和一万二千块的漫天要价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这个结果其实给两边都提了个醒——租客别把"我觉得房东不要了"当行事准则,动屋内原有物品前一定先问一句并留聊天记录;房东也别把租客当软柿子捏,天价索赔没证据一样得不到支持,最后闹上法庭还得乖乖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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