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太欺负老实人了!贵州贵阳,一名电工为公司干了26年,只盼着退休后能有社保养老可以

太欺负老实人了!贵州贵阳,一名电工为公司干了26年,只盼着退休后能有社保养老可以让自己衣食无忧,可他离职后才发现,这26年公司没给他缴过一分钱的社保,他主动找公司讨要说法,却被百般推诿,以他非在编、已发放9.2万买断补偿金为由,声称双方再无任何纠葛,走投无路的他只能求助维权。

时间线不复杂。1990年他进单位做电工,干到去年才离开,岗位一直在,活也没断。7月9日,这起纠纷被媒体披露,舆论炸了锅。

他仅于1991年与1996年签署过正式合同。岁月流转,如今那些承载着往昔约定的纸质合同已难觅踪迹,似被时光悄然隐匿。同事与项目经理皆可证实,他在岗兢兢业业数十载。他们作为亲历者,便是其坚守岗位的鲜活证明,不容置疑。

离职之后,他前往社保窗口查询,却发现系统里一片空白。往昔26年时光,竟未曾有过哪怕一分钱的社保缴纳记录,实在令人惊愕。刹那间,他只觉双腿绵软无力,一种前功尽弃之感如汹涌浪潮般扑面而来,仿佛半生岁月的拼搏皆付诸东流。

回头找公司,态度立刻变硬。对方拿出两样东西,离职协议和一张收款单,据称9.2万元已经结清,一次性了断。

公司还强调他不在编,叫的是临时工,说档案里没有他的记录。若其并非员工,那么这二十六年的电工工作究竟何人所为?如此说辞,岂能够自圆其说,实难令人信服。

更让人憋闷的是,企业把9.2万解释成买断补偿,仿佛钱到位了,后面一切都归零。问题在于,钱能代替社保吗,协议里有写明吗。

周师傅言辞清晰,表明这笔款项包含日常工资与离职补偿。自始至终,皆无人提及以社保进行抵扣之事。他甚至表态,宁愿不要这9.2万,也要把26年的社保补齐。

谈及法条,其边界明晰。它似精准刻度线,于社会生活中明确行为准则与规范,界限清晰,不容模糊,为社会秩序筑牢坚实屏障。《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明确,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务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一要求刚性十足,不容违背。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负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之义务。此乃法定责任,绝无协商妥协余地,双方务必严格恪守。

离职协议里如果试图用一笔钱去抵社保义务,碰到的是民法典第153条,违反强制规定的条款无效。在法律层面,这样的约定就跟没写一样。

至于企业想靠“不在编”撇清关系,劳动合同法第7条早就定了基调。只要用工,接受管理,按月领工资,劳动关系就成立,叫临时工也没用。

那9.2万到底算啥。除非在协议里明确写入社保补贴、本人自愿放弃等字样,还得确认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只会被认定为普通离职经济补偿。

现实里常见一个误区,企业以为给笔钱就能一了百了,员工以为补偿和社保是两条线。最终的结果,是一张模糊的收据堵住了一个人的未来。

社保并非单纯的福利,实则是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亦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它关乎个体保障,彰显法治精神与社会责任,需我们认真对待。它关联着养老、医疗、工伤等领域,哪一项不是刚性需求?哪一项能仅凭一纸协议就得以全面覆盖?每一项需求都需切实保障,绝非协议所能简单承载。

有人会问,26年跨度太长,还能补得回来吗。依法看,社保征缴是行政职责,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有补缴空间,关键是认定和量化。

维权途径并不繁杂。可向社保征缴部门投诉举报,由行政部门核查并责令补缴;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获取法律文书后推动执行,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举证并非无路可寻。工资流水、工作影像、工牌工服,还有项目任命短信、值班记录、同事证言,这些实实在在的证据,哪一项不比“在编”这一空洞称谓更具说服力?

有人担心协议上有“再无纠纷”的字样,是不是就束手无策。说白了,涉及强制性社保义务,这种放弃条款不生效,写再多字也挡不住法律。

此事如一记警钟鸣响,提醒着我们:即便工作繁冗,亦不可对社保账户掉以轻心,需时刻留意,莫
让重要之事有所疏失。每年查看缴费记录,妥善留存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及考勤截图。这些看似平常之物,于关键时刻或许能成护佑自身权益的“救命稻草”。

回到周师傅身上,他不是不知轻重的人,他只是想把自己应得的社保拿回来。他拿着银行流水和协议,反复讲述同一段经历,那是普通人的倔强。

有人提议退回9.2万再谈社保,似乎更有“诚意”。真相是,退不退钱不是关键点,核心还是单位履不履行法定缴费义务。

这场拉扯,也是一场常识与套路的较量。把“在编”当护身符,把“买断”当遮羞布,把“签字”当免死金牌,时间一久就当成了行业习惯。

可习惯不是法律,惯例也挡不住问责。该补的账要补,该认的关系要认,该担的责任要担,不要把压力甩给一个快到退休的工人。

7月9日曝光后,很多人都在等一个结果。也许是一纸仲裁书,也许是一份补缴决定书,夜色里,周师傅的电话一直没离手。


信源:九派观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