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镇上所有的酒店,把他拉黑了。
一个69岁的老头,拉着行李,守着医院里96岁、双目失明、刚脑出血的老娘。就因为老娘是在酒店卫生间摔倒的,酒店不仅立刻解约,还跟全镇的同行都打了招呼。
“此人高风险,别接。”
听着是不是特冷血?特不近人情?但你先别急着骂。
这老头,叫周威,年轻时写歌的,那首《啊,故乡》,就是他写的。一辈子没结婚,没子女,就跟老娘相依为命。
自己60多岁,视网膜脱落,手也残疾。老娘90多,摔了一跤,瞎了,后来还有点痴呆。
你说这日子怎么过?
上海有套房,静安区的,老破小,五楼,没电梯。别说快100岁的老娘,他自己爬一趟都得喘三喘。
他想过一个自认为绝顶聪明的办法:住酒店。
你算算账啊。
一万块钱一个月,包吃包住,有人天天打扫卫生,24小时有前台有保安。他只需要一门心思伺候老娘就行,不用买菜做饭拖地。
这不比请个住家保姆,还得加上房租水电菜钱划算?
他觉得自己是上帝,是尊贵的客户。
可酒店不这么想。
酒店想的是,我这是做生意的,不是开养老院的。我收你一万块房费,万一你老娘在我这儿没了,我赔得起吗?我这名声还要不要?
一个觉得“我付了钱你就得伺候好”,一个觉得“我只提供住宿不承担无限责任”。
这矛盾,从一开始就埋下了。
老太太摔倒,脑出血,病危通知书一下来,酒店立马怕了。
赶紧解约,赶紧撇清关系。
这在商业上,叫“风险规避”。
但在人情上,叫“过河拆桥”。
这事儿,你说到底谁错了?
酒店没错,它要自保。
老头也没错,他只是想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娘俩找一个最体面的活法。
真正的错,是他们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
一个需要“家”的老人,住进了一个只认“钱”的生意场所。
这就像你想喝口热汤,却跑进了五金店。
说白了,养老这事,对很多没儿没女、自己也一身病的老人来说,从来就不是什么选择题。
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压根就没几条路能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