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漫逐浮云到此乡(阅见世界)
——“荷兰士大夫”高罗佩的汉学行旅

20世纪汉学史上,荷兰人高罗佩(本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1910—1967)是一个现象级的存在。他将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传统与西方侦探小说结合,创作出享誉全球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他以中国古代士大夫自况,与中国文化界人士交游唱和、琴书互赏、惺惺相惜,通过深度生活实践叩开中国文化之门。上海译文出版社今年3月出版的《漫逐浮云到此乡:高罗佩传》(见图,资料图片)中,就讲述了这位荷兰外交官、汉学家、小说家一生跨越国界的文化行旅。
高罗佩出生于荷兰,幼年时随家人前往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生活,在当地中国城种下热爱中国文化的根芽。他中学时开始学习汉语,在大学期间广泛学习其他亚洲语言,193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进入荷兰外交部,足迹包括东京、开罗、重庆、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等。无论在何处任职,高罗佩都对中国文化心有所系,他醉心中国古籍、文玩,对汉学研究的专注甚至招来上司的微词。
高罗佩的汉学贡献中,最为大众称道的是他对狄仁杰这一历史人物的重塑。20世纪40年代初,清代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让高罗佩与1200多年前的大唐名相狄仁杰结下不解之缘。从写于1950年的《迷宫案》到临终前完成的《中秋案》,高罗佩共以英文创作24种狄公案系列小说(中篇16种,短篇8种)。
高罗佩的创作极大丰富了《旧唐书》中“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的狄仁杰形象,他笔下的狄公身兼神判与神探,“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于狄公形象中,高罗佩既融入理想士大夫之风范,亦寄托其自家情志:琴棋书画无不精通、诗文翰墨工敏清新,既秉孔孟之仁,更有七情六欲。这位“东方福尔摩斯”深深征服了西方读者,也唤起东方读者的广泛共鸣。《大唐狄公案》至今已被翻译成29种语言,并不断催生出仿作和剧本、影视改编,还进一步拓展至游戏及人工智能等跨媒介形态。
西方读者对中国传统司法体系抱有“野蛮”“黑暗”刻板印象久矣,高罗佩却敏锐地捕捉到中国传统司法体系中蕴含的理性光辉和制度弹性。他译注宋代刑讼名著《棠阴比事》,遍阅拟话本小说集“三言二拍”、明清公案小说如《龙图公案》《武则天四大奇案》等,并将其中的断案逻辑植入写作,成功让西方大众在侦探故事的框架下,理解中国古代严密完备、内在自洽且充满人文关怀的法治传统。
20世纪中叶,欧洲汉学界普遍热衷于语文学研究、古文献训诂,高罗佩却另辟物质文化研究之蹊径,将目光投向砚石、古琴、屏风、书画等承载着中国古代雅文化的器物。不过,他的终极目标是透过这些物质形态,去触摸中国士大夫的精神脉动。以其琴学专著《琴道》为例,高罗佩从史学、哲学、文学、美学、社会学等领域讨论中国古琴及琴乐,由此阐发传统文人的生活哲学。
1943年,高罗佩前往重庆赴任。为了真正理解古琴,高罗佩深入参与“天风琴社”的组建和雅集活动,与查阜西、徐元白、杨少五等琴家切磋琴艺、共研琴道,不克相晤时则函札往还,互通琴学思想。在高罗佩心目中,古琴不仅是一种乐器,更是士人修身养性、寄托情志的载体。这种由器物研究走向文明核心的方法,使他超越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在指尖与琴弦的接触中完成了与伯牙、子期的精神对话。
在渝期间,高罗佩与出身名门的中国女性水世芳结为百年之好。通过水氏家族,高罗佩得以从“客居”转向“在地”,与这个他始终心向往之的东方国家结下更深厚的情缘。在他与岳父水钧韶的往来家书中,我们看到一位老派中国家长对洋女婿的接纳与指引,看到两人在礼仪、传统与跨国联姻中的细微博弈。小家庭之外,高罗佩的交游图谱涵盖了画家徐悲鸿、傅抱石,书法家于右任、沈尹默,更有陈垣、马衡、顾颉刚、梁思成等学界巨擘。在高水准的智识碰撞中,高罗佩积淀了构建《大唐狄公案》《书画鉴赏汇编》与琴学专著的丰沛底蕴。这种基于共同审美旨趣的深层互动,使高罗佩成为民国学术星空下的一位“荷兰士大夫”“精神中国人”,也令其汉学研究自带温情与厚度。
高罗佩的一生,是汉学从他者研究走向文明互鉴的缩影。作为外交官的高罗佩生活漂泊无定,但不论所居何地,他都为自己布置中式书斋,古籍古琴相伴,习字临池,案头焚香。他为书斋取名“犹存斋”,表达在战乱中保留中国古典文明火种的愿景。他曾自慨:“你身在西方,但可以自由居住在你的东方之中。”当国内学者将高罗佩《大唐狄公案》及其诸多汉学著述译为中文时,引发了异质文明交流中著名的“文化回返”现象——中国读者惊讶地发现,一位荷兰人竟然能如此精准地勾勒出中国古典文明的风神骨相。
在新版《大唐狄公案》和《高罗佩传》面世的当下,我们纪念高罗佩,不仅因为他丰硕的汉学成果和小说创作,更应着眼于他提供的跨文化交流范式:跨越语言的藩篱,穿透偏见的迷雾,在琴声、墨迹与烟火气中,找到通向人类共有文明的精神密码。高罗佩的汉学行旅虽止于1967年,但他终生探寻并守望的精神原乡,仍在跨越时空地召唤着每一位亲近中国文化的后来者。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东印度公司与中国文化西传研究”阶段性成果)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