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昆明发生了一起惊天命案:两名警察被杀,凶器是警用配枪。更离奇的是,警方迅速锁定了被害人之一的丈夫。他本人也是一名警察。你猜怎么着?这个案子,后来成了中国法治史上最刺眼的伤疤之一。
杜培武被带走的理由,是领导找他“吃饭”。他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妻子和另一名警察的尸体,已经在一个废弃的面包车里发臭了。专案组认定他是“情杀”。可杜培武连妻子有外遇都不知道。
接下来,他经历的,是20天不间断的酷刑。10天10夜不准睡觉。双手被吊在铁门上,脚下凳子一抽,整个人悬空。高压电警棍直接捅脚趾。他被打得实在撑不住,只能按审讯者的意思编口供。他甚至说,枪被“拆散扔进了滇池”——荒唐吗?但这就是他活命的唯一办法。
他偷偷藏了一件带血的衬衫,拍下了身上的伤。法庭上,他撕开衣服,举起血衣,控诉刑讯逼供。法官只说了句:“不要再纠缠这些了,你说没杀人,你拿证据来!”
2000年,真凶落网。一个叫杨天勇的劫车杀人团伙,供出了他们杀害那两名警察的全部细节。枪是从他们住处搜出来的。杜培武,被无罪释放。
他走出监狱时,阳光刺眼。但他双额叶脑萎缩,落下了永久性损伤。他后来办案时,对嫌疑人都客客气气,说:“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可以拒绝回答。”
一个案子,换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写入法律。代价是,一个警察的26个月,和一个时代的血泪。你们觉得,这条法治的路,走彻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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