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味纵容!
8月1日北京,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新规,细化12‑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标准,把立法原则转化为可落地办案规则,破除低龄犯罪追责的现实难点。
此前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下调追责年龄,然而过去“情节恶劣”缺少清晰标尺,给实际办案带来不少困扰。另一方面新规并非全面放开追责,依旧设置最高检核准这道严格关卡,兼顾对涉罪少年的权利保障与对受害者的权益保护,体现宽容但绝不纵容的司法导向。
不少公众呼吁对恶性低龄犯罪从严处置,但惩戒不等于简单一判了之。不予追诉的案件也要求衔接矫治教育,重在矫正行为偏差,做到惩治与挽救并行。
怎样平衡惩戒与教育挽救的尺度?家庭学校该如何提前防范未成年人恶性暴力?被害人的权益该怎样得到充分保障?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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