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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还是发生了!”8月5日报道,广东惠州,一女子身体不适在家休息,误以为孩子在

“悲剧还是发生了!”8月5日报道,广东惠州,一女子身体不适在家休息,误以为孩子在看电视。没想到孩子跑了出去,乘电梯在9-14楼反复进出,不幸从14楼坠亡。父母将物业和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68万,法院判了!

事发时,小红才只有四岁,她自己一个人跑出了家门,坐电梯玩。短短6分钟时间,她反复的从9楼到14楼进进出出,也没有人发现她。父母没有出现,监控室里的保安也没有发现异常。

小红又一次从14楼跑出,但是这一次她没有再回来。在14楼走廊的窗户那儿,她掉了下去,不幸坠亡。

这个时候,小红的母亲因为身体不舒服,正在家里睡觉,还以为小红在外面看电视呢。直到邻居打来电话,她才知道悲剧已经发生了。

事后,小红的父母把开发商和物业告上了法院,认为他们存在过错,索赔68万。

一审法院审明,坠楼的窗台高度90.5厘米,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开发商无责。窗户没有安装限位器,没有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物业也没从监控里发现小红的危险行为,因此物业需要担责。

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监护人监护不力,物业只承担一小部分责任,最终判处物业担责10%,赔偿13.5万余元。物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孩子没人看管,是最容易出现事故的,因为他们安全意识低,又活泼好动。家长哪怕是在休息也要安顿好孩子,不能让他们自己就跑出去了。

同时,物业该尽的责任也不能推诿,监控室值班、日常巡检、安全隐患排查,这些都得做,还都得做好!这本就是分内之事,出了事故也是要担责的!

信息来源:《四岁女童独自乘电梯反复进出,最终从14楼走廊坠亡。父母状告开发商和物业,索赔68万。法院:父母存在重大过错,担主责。物业担责10%,赔偿13.5万余元。》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