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辽宁阜新,16岁男孩和其表哥在半夜,偷偷溜进一处养殖场钓鱼。万万没想到,男孩在抬鱼杆的时候,因用力过猛,竟甩到搭上了高压线上,导致触电身亡。家属悲痛欲绝,将电力公司和养殖场一并告上法院,索赔107万余元。法院判判电力公司承担40%责任,养殖厂承担5%责任。电力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了!
“警示牌就立在电线杆下面,那么大一个,孩子自己没看见,我们总不能派人整夜守着吧?”法庭上,电力公司满是委屈,自己才是这场事故里真正的无辜者。
事情发生2025年9月16日,晚上快12点了,小华跟着表哥偷偷溜进了一处养殖场。四周漆黑一片,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叫。两个人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多钓几条鱼,压根没留意头顶上方那些高压线,其实电线杆上立着警示牌,只是牌子不够显眼,也起不到什么阻拦作用。
表哥正低头整理鱼线,小华已经迫不及待地扬起了鱼竿。鱼线划过夜空,却在最高处不偏不倚地缠上了那根10KV的高压线。
一声短促的闷响过后,小华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整个人就倒在了池塘边。表哥吓得愣在原地,好半天才扑过去,可是人已经没了动静。等120赶到,医生当场宣布孩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后来派出所出的调查意见书写得清清楚楚:符合电击死亡。
一个16岁的少年,就这样没了。
消息传回家里,小华的父母几乎崩溃。他们怎么也接受不了,孩子只不过出去钓个鱼,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悲痛之余,他们把电力公司和养殖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07万多元。
法庭上,两边各说各理。
小华的父母哭得站都站不稳:“高压线从养殖场上面穿过,警示牌做那么小,也没有任何围挡或者隔离,孩子就这么没了,你们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
电力公司这边也很委屈:“那段高压线离地面的高度我们测量过,是6.74米,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警示牌我们也立了,是孩子自己半夜偷偷跑进去钓鱼,这怎么能怪到我们头上?”
养殖场的负责人更是满肚子苦水:“我们这是养殖场,又不是对外开放的鱼塘!两个孩子是趁黑翻墙进来的,我们压根不知情,也没收过一分钱。出了事就要我们赔,这公平吗?”
一审法院没有简单地各打五十大板。法官指出,高压电致人死亡适用无过错赔偿原则,也就是说,就算电力公司本身没做错什么,只要损害发生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
但同时法院也认为,电力公司立的警示牌确实不够醒目,位置也起不到足够提醒的作用;养殖场明知头顶有高压线,却没有做有效的隔离,也存在疏忽。
因此,一审判决的结果是:电力公司承担40%责任,养殖场承担5%,小华和他父母自己承担55%的主要责任。
然而,电力公司觉得这个比例判得太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官认为,小华毕竟是未成年人,夜里十二点不回家,父母没有尽到看管义务;他自己和表哥在高压线下钓鱼,对头顶的危险视而不见,这个过错是相当明显的。
最终,二审判决电力公司承担25%责任;养殖场还是5%。
判决出来以后,网上很多人说,“谁死谁有理”那一套终于行不通了。法律不会因为你出了事、受了伤,就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
这话虽然冷了点,但确实有道理。
回过头想想,假如小华的父母那天晚上多问一句孩子去哪儿了,假如小华和表哥看到警示牌就收手走人,假如电力公司的牌子做得再大一点、再醒目一些,假如养殖场的围墙再高一点、管理再严一点。这中间但凡有一个环节不一样,那个16岁的少年或许就不会在那个秋天的深夜倒在池塘边。
法律划分的是责任比例,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份该谁承担的重量。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失去的孩子是百分之百。
这件事提醒所有人的,不光是谁该赔多少钱,更是安全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高压线底下的警示牌不是摆着好看的,深夜的鱼塘也不是随便玩的地方。很多时候,一个看似不大的疏忽,到最后就成了谁也承受不起的代价。
信源:红星新闻2026年8月11日——少年深夜未经允许进养殖场钓鱼,抬竿过猛触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百万,法院判了
文|三旬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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