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春天,开国上将叶飞的女儿,国家经委副处长叶之枫,因勾结他人泄露国家进口汽车谈判机密,收受贿赂,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案件披露后震动全国,成为改革开放初期最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1986年春天,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国引起关注,国家经委副处长叶之枫,因泄露进口汽车谈判机密并收受贿赂,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震动,不只是因为涉案金额和职务,更因为她的父亲,是开国上将叶飞。
叶飞从闽东苏区走出来,经历过战争年代的生死考验,也在和平时期担任过重要职务。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位老将军生活朴素,对子女要求严格,从不允许家人借自己的身份谋求特殊照顾。
消息传到医院时,叶飞已经年近八旬,而且正在治病。工作人员担心老人受不了这个打击,办案人员也反复斟酌,才把案件情况告诉他。
听完经过,叶飞沉默了很久,手指攥得发白,随后只说了一句,是我教女无方,一切按法律来,谁也不许讲情面。
他没有打电话找关系,也没有让老部下出面,更没有试图把案件变成家务事。相反,他叮嘱亲属不要干预,错了就要认,违法就要受罚。
这句话放在今天看,仍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身份越特殊,越容易让人产生可以通融的错觉,可法律一旦因为身份不同而改变,公平就会失去分量。问题在于,真正难做到的,往往不是口头上支持依法处理,而是事情落到自己家人身上时,仍然能坚持这个原则吗?
刚进监狱的叶之枫,显然没有那么快走出来,她曾经是机关干部,手里端着不少人眼中的金饭碗,突然失去自由,身份落差一下子压了下来。
那段时间,她情绪低落,吃不下饭,也不愿意与人交流,夜深时,她会想起小时候父亲教她写公字,告诉她做人要有公心,做事要公道。只是到了面对利益诱惑的时候,这些话没有真正守住她。
管教民警知道她跟国画大师启功学过画,便找来旧毛笔和废报纸,让她重新拿起画笔。没有宣纸,就用旧报纸,没有现成墨汁,就把煤灰兑水使用。
刚开始,她的手一直发抖,线条歪歪扭扭,可画得多了,心也慢慢静了下来。画画没有立刻改变她的处境,却让她重新建立起生活秩序。
这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点,改造并不只是关起来接受惩罚,还要让一个人重新学会做事、守规矩、承担后果。现实中,一些服刑人员会通过书画、木工、缝纫等技能训练重新找到生活支点,结果不一定相同,但道理相通,先把一天过好,才谈得上以后的人生。
叶之枫后来因为改造表现突出,先后三次获得减刑。1998年冬天,她提前走出监狱。
出狱之后,她没有去找父亲的老部下,也没有凭借过去的关系谋求方便。她租下城郊一间十来平方米的旧房子,靠卖画生活,也给社区里的留守孩子上美术课。
这一步并不轻松。一个曾经身处机关的人,重新开始时要面对收入不稳定、社会眼光和生活压力。她没有选择最体面的路,而是从自己会做的事情重新起步,这比一句轻飘飘的悔过更有分量。
启功听说她的近况后,托人送来一方自己使用多年的旧砚,并写下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叶之枫捧着砚台哭了很久,把这八个字贴在画室最显眼的位置。
后来二十多年,她靠画画攒下近百万元,却没有把钱花在首饰和大房子上,而是捐给闽东、闽西老区的乡村小学,用来建美术角、购买画具,也帮助困难孩子继续上学。
当地想为她立功德碑,她拒绝了,她认为自己曾经犯过错,没有资格留下名字。能看着山里的孩子拿起画笔,已经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面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帮助别人和为自己洗白,是两回事。她没有把公益当成抵消罪过的筹码,也没有要求别人忘记过去。她只是踏踏实实做事,把余下的人生一点点过回来。
叶飞生前曾悄悄去看过她的画展,站在角落里看她画的寒梅迎春,没有上前打扰,离开时对身边人说,这孩子终于找着人生的正路了。
去年深秋,闽东第一所受她资助的乡村小学举办儿童画展。她被孩子们围在中间,看着墙上一幅幅稚嫩的作品,脸上满是笑意。
如果叶之枫当年没有被依法惩处,后来的改变还会发生吗?如果她出狱后继续依赖家庭背景,她还能真正获得孩子们的信任吗?
答案未必需要说得多复杂,法律没有因为她是名将之后而网开一面,生活也没有因为她曾经跌倒过就自动变得容易。但她用二十多年的画笔证明,人可以为错误付出代价,也可以在承担代价之后重新做人。
真正关键的不是一个人有没有走过弯路,而是犯错之后,愿不愿意停止寻找借口,靠自己的双手把日子重新接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