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公司为了不支付辞退赔偿金,把拒绝劝退的员工“发配”到50公里外一个无空调的玻璃房工位,想用恶劣环境逼人主动辞职,结果被集体拒绝。先拿钱探路:公司以项目收缩为由,提出给陈先生2万元“慰问金”劝他主动离职。干了5年,依法该拿的补偿远不止这个数,被拒后公司直接翻脸。再降薪施压:不辞职就安排待岗,工资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发,每月只有2360元,连基本生活都难保障。最后“发配边疆”:在距离住所50公里外租了个四五平米的玻璃房工位,没空调、没通风、暴晒后像蒸笼,还要求每天打卡4次、全程监控,摆明就是“熬到你扛不住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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