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一个“摸臀”索赔的事件,这次是针对成年男性。福建女子在网上约海南男子同去武汉游玩,全程男方出钱,在酒吧玩乐结束后,女生报警称该男子对其搂腰、摸臀,性骚扰,要求赔偿3万。
这次事件更像是一起提前谋划的局。海南“80后”男子张某某与福建“95后”女子小张在网上相识,相识不到半月,小张就提出一起到武汉游玩,但要求男方出费用。
于是男方为女方购买了机票,并支付了游玩景点和当晚酒吧的相关费用。张某某称,当晚离开时,女子小张称其臀部、腰部被他触碰、骚扰,要他给3万元。在他拒绝后,小张随即报警,并称其酒驾。
后来,警方经过查询监控,以及对双方的问询后,认为无法证明男方骚扰,未对性骚扰一事立案,同时也未检测出男方体内有酒精浓度。
但之后,女方小张称,张某某实施的性骚扰行为对其产生严重心理阴影,工作生活受到显著负面影响,遂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某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但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小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对其实施了违反原告意愿的性骚扰行为,亦未能举证证明其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
最终这事以法院驳回结束,但问题来了,女方究竟是误解,还是随意诬告。如果是诬告,该不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男方因此事,日常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身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这些女方要不要赔偿。
只是觉得诬告的代价太低,赢了可以获得金钱赔偿,输了不过是浪费了一点时间,但男方却付出了较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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